温州鼓励大学生来温就业补贴申请指南(就业+租房+路费+驿站补贴)
(一)引导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
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按照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分别给予个人每月3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家政服务或农业企业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给予个人每年1万元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给予个人每月300元的社保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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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供租房补贴支持
对新到市区中小微企业就业,在市区无住房,且毕业未满5年的全日制专科高校毕业生给予每月300元的租房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的租房补贴按照《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市的40条意见〉的通知》执行。
(三)给予求职路费补贴支持
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首次到民营企业就业的,按照出发地(生源地或毕业院校地)为浙江省、华东地区(浙江省除外)、华东地区以外分别给予个人300元、500元、800元的求职路费补贴。受邀来温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引才活动的应届毕业生,经认定,按同等标准享受求职路费补贴。
(四)提供短期住宿服务
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创建大学生驿站,为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大学生)提供最长10天的免费短期住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鼓励社会机构为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大学生)来温求职提供短期住宿服务。
受理条件
1.在2020年8月(含8月)之前到市区中小微企业就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者在2022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新来温中小微企业就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
2.高校毕业生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就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工企业均需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并提供派遣协议复印件和劳动合同。
3.根据县市区具体规定判断。
申请材料目录
温州市“510+”高校毕业生 温州市人才510计划
温州市“510+”高校毕业生(博士)就业补贴总额8万元。(0)人阅读时间:2024-01-02温州市510+高校毕业生(温州510岗位)
温州高校毕业生根据申报通知要求,登陆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温州市“510+”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0)人阅读时间:2024-01-02温州市“510+”高校毕业生(温州市人才510计划)
温州市“510+”高校毕业生(博士)就业补贴总额8万元。(0)人阅读时间:2024-01-022023年度宁波象山县社保结算提醒(宁波象山社保局)
致全县企业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的一封信公布,宁波市2023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正式启用,适用2023年度全年(费款所属期)。(0)人阅读时间:2024-01-02温州鼓励大学生来温就业补贴申请指南(就业+租房+路费+驿站补贴)
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人向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社会事务综合窗口收到材料后在承诺时间内完成受理和初审工作,并将材料送至相关责任部门审核;市人力社保局相关部门收到材料后完成审核,并作出是否准予办理的决定。..2024-01-02温州市“510+”高校毕业生 温州市人才510计划
温州市“510+”高校毕业生(博士)就业补贴总额8万元。..2024-01-02温州市510+高校毕业生(温州510岗位)
温州高校毕业生根据申报通知要求,登陆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温州市“510+”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2024-01-02温州市“510+”高校毕业生(温州市人才510计划)
温州市“510+”高校毕业生(博士)就业补贴总额8万元。..2024-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