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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米东区2024年秋季幼升小家长一封信(致米东区2024年秋季幼升小家长一封信怎么写)

时间:2024-09-23人气:作者: 佚名

致米东区2024年秋季幼升小家长一封信(致米东区2024年秋季幼升小家长一封信怎么写)

  尊敬的幼升小家长: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2024年秋季幼升小工作(即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即将开始,为保证每一名适龄儿童能够准确、及时的进入所属国办学校就读,现将有关招生政策和报名须知告知家长,请各位家长务必认真阅读,配合学校共同做好幼升小报名工作。

  一、招生对象

  米东区小学招生工作按照行政区划开展,招收2018年3月1日前出生(不含3月1日),年满6.5周岁的米东区户籍适龄儿童和非本市户籍持有米东区有效居住证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二、招生时间安排

  1.7月10 日-7月15 日,区属各学校将在门口醒目位置处公示招生公告、招生咨询电话、招生信息采集二维码,请家长仔细阅读,按照各校要求按时报名,提前准备报名资料。

  2.7月15 日-8月11日,家长通过扫描学校张贴的报名二维码,按要求填写信息,完成线上报名登记工作。

  3.8月12日-8月18日,家长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提供入学

  相关材料,配合学校完成线下核验工作,完成报名预录取工作。

  4.8月19日-8月23日,因特殊原因未能在网上报名的家长,请携带相关证件到学校现场补报。

  5.8月12日-8月30日,米东区教育局设线下咨询点现场接待家长咨询,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三、家长需提供资料

  (一)房户一致(户籍、房产和实际居住均在辖区内,且地址一致)需提供:

  1.适龄儿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明材料(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契税或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

  (二)有户无房(户籍在本辖区,但并未在辖区内购房或实质性居住)需提供:

  1.适龄儿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三)有房无户(户籍不在本辖区,但在辖区内购房并长期居住)需提供:

  1.适龄儿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明材料(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契税或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

  3.社区开具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效居住证。

  注:米东区农业户籍在购房居住地入学的,参照本条执行。

  (四)随迁租住(户籍不在本辖区,但在辖区内租房并长期居住)需提供:

  1.适龄儿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社区开具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效居住证。

  注:米东区农业户籍在租房居住地入学的,参照本条执行。

  四、招录顺序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房户一致”“有户无房”“有房无户”“随迁租住”优先级顺序分批次就近安置入学。

  五、注意事项

  1.已注册过学籍的学生严禁报名,一经发现不予录取。

  2.各位家长可根据安排提前准备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配合学校做好报名工作。请务必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学校将会同公安、房管、税务、社区等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核查。

  3.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的学龄儿童,如学区学位已满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指定到其他学校入学,确保辖区内学龄儿童全部入学。

  4.凡年满7周岁的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交申请及证明材料报教育局备案。

  提醒家长在考虑子女入学时,不要轻信提前招生、入校承诺、虚假广告等宣传。如果您对以上工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您及时与居住地就近的学校或米东区教育局咨询。

  感谢各位家长的配合!

  米东区教育局

  2024年6月27日

标签: 东区  监护人  户籍  家长  适龄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