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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临渭区征兵特别优待政策 渭南临渭区征兵特别优待政策文件

时间:2023-12-26人气:作者: 未知

渭南临渭区征兵特别优待政策 渭南临渭区征兵特别优待政策文件

  优待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免费体检。大学生毕业生服义务兵期间,其父母(抚养人)持区征兵办颁发的“大学毕业生·优待家属体检卡”在承检医院免费体检(不超过2人)。(区征兵办牵头,区卫健局、财政局及各街镇负责)

  (二)购买保险。大学毕业生服义务兵期问,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其父母(抚养人)购买2年的人身意外保险(不超过2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区征兵办、财政局及各街镇负责)

  (三)报销路费伙食费。在征兵期间,由兵役机关确定为预征对象并参加体检的大学毕业生(包括:户籍在临渭区,在临渭区外就读地或工作地返乡应征的大学毕业生;户籍不在临渭区,从户籍地或工作地回临渭区返校应征的大学毕业生),由应征地街镇(高校)参照军队义务兵差旅费标准(火车硬座、高铁二等座、轮船四等舱)为其报销交通费,并给予每人 100元伙食费补助。(区征兵办牵头,区财政局及各街镇负责)

  (四)慰问“四有”优秀士兵家庭。对从临渭区入伍的义务兵服役期间被评为“四有”优秀士兵的,由户籍所在街镇为其家庭主要成员佩戴绶带或大红花,赠送慰问品(标准200元);对服役期问荣立三等功以上(含三等功)的,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制作“功臣之家”牌匾。(区征兵办牵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及各街镇负责)

  (五)困难帮扶。区征兵办会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及各街镇建立走访慰问联系制度,利用“八一”或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当年度入伍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家庭,及时帮助解决困难问题。(区征兵办牵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及各街镇负责)

  (六)加强非临渭籍待遇落实和工作经费保障。非临渭籍大学毕业生从临渭区应征入伍 60天内,由区征兵办发函至其户籍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保证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各街镇人武部征兵工作经费由区财政局予以保障(标准为 5000元),每征集1名大学毕业生入伍,再补助街镇500元工作经费。(区征兵办牵头,区财政局负责)对涉及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应征入伍的大学毕业生优待政策由区人武部商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