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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文成县禁渔期时间及禁止作业类型

时间:2024-09-05人气:作者: 佚名

2024温州文成县禁渔期时间及禁止作业类型

  春季是水生生物生长繁殖的黄金季节,为保护刀鲚等重要洄游鱼类资源,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八大流域禁渔的相关规定,自3月1日起,温州市瓯江、飞云江、鳌江流域全面进入禁渔期,涉及鹿城、龙湾、永嘉、乐清、平阳、瑞安、苍南、龙港、文成、泰顺等10个县(市、区)。涉及文成哪些水域?有哪些规定?一起来看

  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行钱塘江、瓯江、椒江、甬江、苕溪、运河、飞云江、鳌江等八大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文成县人民政府关于在飞云江相关水域实施禁渔制度的通告》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文成县实际,现将文成县相关水域禁渔制度通告如下:

  一、飞云江流域禁渔制度

  (一)禁渔范围:飞云江珊溪水库大坝至新联大桥水域。

  (二)禁渔时间:全年。

  (三)禁止作业方式:禁止除娱乐性一人一杆手杆垂钓以外一切捕捞作业,其中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禁止手竿垂钓。

  二、泗溪、玉泉溪流域禁渔制度

  (一)禁渔区:泗溪、玉泉溪。

  (二)禁渔期: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三)禁止作业类型:禁止除娱乐性游钓以外的所有作业方式

  禁渔期开始后,市县各级渔政执法部门将开展一系列专项执法行动,联动公安、海事、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通过“人巡+技防”的形式,利用无人机、电子眼等开展联合执法、错时执法、电子执法,对全市重点禁渔水域巡查全覆盖,严厉打击禁渔期各类非法捕捞、非法销售行为,管好“人、船、网”,护好一片江。

  禁渔期间,市民如有发现违反禁渔规定的非法捕捞行为,可向属地部门进行举报,也请市民不要购买、食用非法捕捞的刀鲚、凤鲚、香鱼、温州光唇鱼等江(河)鲜。

  需要注意的是,本通告规定的江海交汇禁渔界线向海一侧的水域,统一实施海洋伏季休渔制度。

  瓯江、飞云江、鳌江流域常见鱼类

  香鱼

  温州光唇鱼

  刀鲚

  光倒刺

  凤鲚

  禁渔区域

  瓯江流域:120°45′04.32″E,28°00′01.77″N与120°45′04.32″E,27°58′53.36″N连线和120°47′05.35″E,28°01′04.73″N与120°46′43.40″E,28°00′41.71″N连线以上的瓯江;以及龙泉溪、大溪、小溪、小安溪、楠溪江、好溪、宣平溪、松荫溪、鹤溪、菇溪、乌牛溪。

  飞云江流域:120°35′21.87″E,27°48′09.58″N与120°35′20.30″E,27°47′46.56″N连线以上的飞云江;以及泗溪、玉泉溪、金潮港。

  鳌江流域:120°31′07.20″E,27°35′29.50″N与120°31′05.11″E,27°35′21.42″N连线以上的鳌江;以及沪山内河、萧江塘河、横阳支江、江南河网、怀溪。

标签: 瓯江  飞云  文成县  江流  水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