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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市解放路实验学校2024年一年级、七年级招生公告

时间:2024-09-06人气:作者: 佚名

邳州市解放路实验学校2024年一年级、七年级招生公告

  邳州市解放路实验学校2024年一年级、七年级招生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邳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通知》(邳教发【2024】88号)及《邳州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邳教发【2024】89号)文件精神,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将我校2024年招生实施办法予以公告。

  一、招生人数

  一年级:计划招生8个班,共计360人。

  七年级:计划招生8个班,共计400人。

  二、报名条件

  1.学区一年级学区六保河以东、青年路以北、南京路以西、邳新路以南区域,另加馨宁雅居及邳新路以南的河湾、张村部分区域。

  七年级学区

  邳新路-南京路-青年路-中山路南延段-连霍高速公路-运河北大堤-瑞兴路-邳新路范围内区域,另加馨宁雅居及邳新路以南的河湾、张村部分区域;其中六保河以西及汇龙小区为双学区。

  2.年龄:

  一年级: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之前出生(含8月31日)的本施教区适龄儿童。根据教育部“不得接收不足龄儿童入学”的要求,结合“省教育厅一律不给不足龄儿童办理电子学籍”的政策,请不足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不要来校报名。

  七年级:2024小学毕业生。

  3.户口本校施教区范围内的常住户;学生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并与父母的房产证(产权证)、土地证、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户口与实际住址相符。

  4.房产长期居住在本校施教区范围内,房屋产权属需上学学生监护人(父母)。房产证、户口簿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学生监护人有多处房产的,按监护人户籍落户的房产所在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的学校。同一合法固定住房每三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多子女除外)。

  特别说明:商铺房、借用、租用、购买二手房尚未过户的房屋,正在购买的期房,无法办理户籍的违规自建房、私购房,非孩子监护人的房产,均不符合我校入学条件。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1.线上报名7月2-4日,符合我校一年级、七年级入学条件的学生家长关注苏服办--App、支付宝--搜"徐州阳光招生" 或苏服办、我的徐州--App、邳州银杏甲天下--App四个平台进行线上报名。

  请注意:一定要使用监护人的手机进行绑定,因为苏服办和支付宝都是实名认证的,系统会直接调取身份证信息,作为第一监护人的身份证信息。(七年级只有在徐毕业生可以网上报名,非在徐毕业生和跨区县的请7月8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校现场报名。)2.现场审核邳州户籍且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学生,由一名监护人携带相关资料入校递交,审核确定第一批录取名单。

  一年级材料审核7月5-6日,上午8∶00—11∶00,下午3∶00—5∶30七年级材料审核7月7-8日,上午8∶00—11∶00,下午3:00--5:30具体时间和区域安排:

  一年级(小学)

  7月5日:天鸿、汇龙、御景湾、东方瀚苑、中原桃花岛小区;7月6日:云鼎新宜家小区、馨宁雅居、邳新路以南河湾、张村部分住户;

  七年级(初中)

  7月7日:天鸿、汇龙、御景湾、东方瀚苑、中原桃花岛小区、滨河小区、田园别墅;7月8日:云鼎新宜家小区,馨宁雅居、六保河以西住户,邳新路以南河湾、张村等住户。

  3.特殊情况处理(时间待定)对第一批材料审核不过关以及特殊情况的适龄儿童,由监护人补充相关资料第二批次到校补报。(时间暂定7月15-16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现场资料审核流程

  1.审核交验材料一年级(小学)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含同一户号的户口主页、父母户口底页、适龄儿童户口底页);

  (2)适龄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适龄儿童父母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

  (4)适龄儿童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三张电费发票(6个月)(用于优先录取,非必须)。

  七年级(初中)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含同一户号的户口主页、父母户口底页、报名学生户口底页);

  (2)报名学生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学生父母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土地证或其它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学生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三张电费发票(6个月)(用于优先录取,非必须)。

  现场审核后,不动产证(房产证、土地证)、出生证、父母的身份证将现场查验,复印件及查询打印件留存,原件退回;户口簿、电费发票、拆迁安置协议(拆迁户)原件及复印件等统一装入材料袋内,以备进一步核查。

  2.线上查验信息

  由现场招生工作人员协助家长进行线上查验相关证件,符合条件后,协助家长在“徐州市阳光招生平台”上进行线上提交。

  3.现场信息确认

  学校对报名学生入学资格再次核查,并打印确认单,由学生监护人签字后并领回相关证件。

  五、相关说明

  1.报名学生的父母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报名结束后,学校将对已报名学生入学资格进行相关核查,一旦查实有关证件或登记信息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提请公安部门查处,录入个人征信档案(按公安局及教育局要求,2020年起,所有造假证件一律不得返还给个人)。

  2.报名学生与其父母的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在一起且从未迁移过(孩子出生就落籍此户),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内实际常住,其父母双方均没有其它住房,持房产局开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以其祖父母或外租父母的房产证确定是否属于本施教区。

  3.报名学生的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在本施教区内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市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以其外祖父母或祖父母的房产证确定是否属于本施教区。

  4.父母离异的报名学生,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以抚养权归属方的户籍、房产证和实际居住地确定学生施教区。

  5.学生父母购买房产或自建房未取得房产证且户口不在本施教区,不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由市教育主管部门按照居住地或户籍统筹安排。

  6.货币拆迁确未购房的,持拆迁协议、无房证明和学生法定监护人的本施教区户口本 报名;拆迁异地安置的,凭安置协议到安置地所属学校报名入学。

  7.学校优先接纳施教区内户籍、房产证及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学生入学。对于有本施教区房产,且实际居住,但户口不在本施教区等情况的学生,如有空余名额可以补录。如空余名额仍然不能满足要求,将启用电脑派位,落选学生将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到其他相对较近的学校就读。

  招生咨询电话

  一年级(小学部)

  0516-80316269

  13951463095

  七年级(初中部)

  0516-69893912

  15162001786

标签: 监护人  学生  父母  房产证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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