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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殴的双方故意伤害处罚是怎么样的 互殴构成故意伤害吗

时间:2023-01-10人气:作者: 未知

互殴的双方故意伤害处罚是怎么样的 互殴构成故意伤害吗

一、互殴的双方故意伤害处罚是怎么样的

1、伤情轻微

不构成轻伤的,一般不以犯罪论处。但违法治安管理法规,公安机关可酌情予以训诫、罚款甚至治安拘留十五日以内。

2、不构成轻伤,其他情节恶劣,同样可定罪量刑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一人以上轻伤或三人以上轻微伤的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他人、致使他人无法正常生活、工作,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任意损毁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或者任意占用公私财物1万元以上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5)在两年内实施三次以上寻衅滋事行为的

3、伤情严重

根据《刑法》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量刑三年以内。致人重伤的,量刑三到十年。

这里的轻伤、重伤,并非自己理解的轻重伤,而是经过鉴定机构依据法定标准鉴定的轻重伤。

二、故意伤害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事先对于自己的伤害行为能给被害人造成何种程度的伤害,不一定有明确的认识和追求。无论造成何种程度的结果都在其主观犯意之内,所以,一般可按实际伤害结果来确定是故意轻伤还是故意重伤。故意轻伤的犯罪还存在犯罪未遂问题。但对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例如企图严重毁容,并已着手实施的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即使未造成任何实际伤害,也应按故意重伤罪(未遂)定罪量刑。

故意伤害的处罚都是会结合受害方的伤情来进行处理,只有鉴定为轻伤才能按刑事的条款来进行处罚,其它轻微伤的都可以按治安的条款来进行处理,双方存在互殴的情形,如果都存在有不同程度的伤,那么是可以通过司法鉴定来确定伤情,这样才能给予一个正确的处罚结果。

标签: 故意伤害  轻伤  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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