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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算试用期吗

时间:2023-09-10人气:作者: 未知

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算试用期吗

一、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算试用期吗?

工资补偿中的工作时间要计算试用期间的,因为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的。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可以辞退吗?

可以,根据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四、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争议申请仲裁需准备哪些材料?

(一)《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

(二)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三)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综上所述,如果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根据员工的工龄计算的,在计算工龄的时候不能把试用期排除在外。经济补偿金除了和员工的工龄有关,也和员工被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有关。

标签: 补偿金  试用期  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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