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流程简介(2024版)
(一)线下办理流程
1.贷款申请
首次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需登录“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yd.hee.gov.cn)注册账户,续贷学生直接登录。进入助学贷款申请页面,借款人应按要求逐项如实录入基本信息、贷款申请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等,并提交贷款申请。注意:贷款申请提交后系统会生成回执验证码和回执录入网址,请拍照保存用于高校资助工作人员录入回执信息。
2.业务办理
借款人打印助学贷款申请表和家庭经济困难调查表并签字,携带相关资料与共同借款人前往户籍所在地农信社网点进行资料核对。
资料核对无误后,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需在网点建立客户信息,借款人需办理农信社借记卡。客户信息完善后借款人、共同借款人需签订征信查询授权书;借款人签订委托书,授权共同借款人在借款人不在当地时代替其办理助学贷款的相关业务。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通过贷款资格审查后,签订助学贷款合同。
如有疑问,学生可提前咨询户籍所在地农信社各网点或拨打河北省农村信用社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96369进行咨询。
3.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申请助学贷款时应准备以下材料
(1)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新生带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带学生证(或学信网上打印的学籍证明)及复印件;
(4)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导出的助学贷款申请表(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签字)和家庭经济困难调查表原件。
4.回执单录入
合同生效后,外省就读借款人将回执验证码和回执录入网址告知就读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人员,及时录入贷款回执信息。从2023年开始,省外高校贷款回执信息均实行网上录入。省内高校仍在“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直接录入回执。
5.贷款发放
回执单信息录入后,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到线下办理贷款发放和受托支付业务,借款人需签订授权委托书,授权共同借款人在借款人不在当地时代替其办理助学贷款的相关业务。网点将贷款发放至借款人个人结算账户并即刻发起受托支付流程将合同约定的受托支付钱款汇至高校指定收款账户。
网点和借款人需及时确认受托支付金额无退回,如有退回,网点和借款人应及时确认并更正账户信息,网点解冻借款人个人结算账户后补汇受托支付金额至高校。
(二)线上助学贷款小程序端办理
1.贷款申请
首次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需登录“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yd.hee.gov.cn)注册账户,续贷学生直接登录。进入助学贷款申请页面,借款人应按要求逐项如实录入基本信息、贷款申请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等,并提交贷款申请。注意:贷款申请提交后系统会生成回执验证码和回执录入网址,请拍照保存用于高校资助工作人员录入回执信息。
2.业务办理
借款人扫描助学贷款系统或农信社提供的微信小程序端(以下简称“小程序”)二维码登录,进入小程序界面选择助学贷款业务产品后进行业务办理。
借款人登录小程序时需验证个人信息,如有错误,需重新登录“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进行更正。信息确认后进行个人实名认证,拍摄并上传本人身份证,进行人脸识别等。借款人身份信息核验无误后,小程序将生成共同借款人邀请码,借款人将邀请码发送给共同借款人,由共同借款人在手机上扫码登录小程序进行信息确认,完成个人实名身份认证。
双方认证通过后,借款人登录小程序确认申请贷款的基本信息,包括并不限于贷款金额、用途、期限、利率等。借款人确认信息无误后,小程序为借款人分配业务办理网点和客户经理(首贷时,学生对分配网点有异议,可以电话联系小程序分配页面显示的联系方式调整网点和客户经理;续贷时系统自动分配,不能更改)
首贷时,借款人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到分配网点进行资料核对,核对无误后进行下一步操作;续贷时,借款人无需核对,直接进入合同签订环节。
借款人在小程序发起合同签订流程,生成共同借款人邀请码,共同借款人扫描邀请码,确认本人信息和贷款申请信息,签订电子合同。借款人在小程序确认共同借款人合同签订状态后,签订助学贷款电子合同,借款人签订成功后合同正式生效。
如有疑问,学生可提前咨询户籍所在地农信社各网点或拨打河北省农村信用社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96369进行咨询。
3.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办理小程序业务时需提供的资料
(1)在小程序上传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的高清图片;
(2)新生在小程序上传录取通知书,在校生在小程序上传学生证(或学信网上打印的学籍证明)的高清图片;
(3)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导出的贷款申请表(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签字)和家庭经济困难调查表原件;
(4)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在小程序确认并签订电子身份实名验证授权书;
(5)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在小程序确认并签订征信查询授权书;
(6)借款人签订的委托授权书。
4.回执单录入
合同生效后,外省就读借款人将回执验证码和回执录入网址告知就读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人员,及时录入贷款回执信息。从2023年开始,省外高校贷款回执信息均实行网上录入。省内高校仍在“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直接录入回执。
5.贷款发放
回执单信息录入后,借款人直接在微信小程序端发起贷款发放业务流程。如流程失败,则需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到小程序分配的网点线下办理贷款发放和受托支付业务,借款人需签订授权委托书,授权共同借款人在借款人不在当地时代替其办理助学贷款的相关业务。网点将贷款发放至借款人个人结算账户并即刻发起受托支付流程将合同约定的受托支付钱款汇至高校指定收款账户。
网点和借款人需及时确认受托支付金额无退回,如有退回,网点和借款人应及时确认并更正账户信息,网点解冻借款人个人结算账户后补汇受托支付金额至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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