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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民政山东户籍当事人跨市办理婚姻登记免提交居住证

时间:2023-05-18人气:作者: 未知

烟台民政山东户籍当事人跨市办理婚姻登记免提交居住证

  烟台市民政局:关于山东户籍当事人跨市办理婚姻登记免提交居住证公告

  根据山东省民政厅统一部署,自2021年6月1日起,烟台市实现了结(离)婚登记“跨省通办”和省内"跨市通办",极大方便了群众。为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烟台市公共服务便捷度,自2023年5月20日起,在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实施至少一方为省内户籍的当事人跨市办理结(离)婚登记免于提交居住证,即:除《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业务管辖地外,双方当事人中有一方为山东省常住户口的,可以到全市任一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离)婚登记,免于提交居住证。其他政策仍按照《山东省跨区域婚姻登记试点工作方案》(鲁民〔2021〕44号)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通过上述方式跨区域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请提前2个工作日通过山东省民政厅官网、“爱山东” APP上传证件及材料图片并提交预约申请,待审核通过后,当事人携带短信回执及所需材料原件于预约时间到预约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如有疑问请咨询拟前往办理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

  附件:烟台市婚姻登记处办公场所及联系方式

  烟台市民政局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