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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普法12月20日行政复议法答案(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释义)

时间:2024-02-01人气:作者: 佚名

中国普法12月20日行政复议法答案(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释义)

  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管辖对本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案件。这种说法是否正确?( A)

  A.正确

  B.错误

  2、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构(B )当面或者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并将听取的意见记录在案。

  A.可以

  B.应当

  3、上级行政复议机关根据需要,(B )行政复议机关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

  A.只能审理下一级

  B.可以审理下级

  4、行政复议中止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期限(A )。

  A.暂停计算

  B.继续计算

  5、行政复议期间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哪种情形的,应当停止执行?( B )

  A.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

  B.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

  6、下列属于行政复议中止情形的是( A)。

  A.行政复议案件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

  B.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没有权利义务承受人或者其权利义务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