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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2024中考加分照顾政策(厦门2021中考政策新规)

时间:2024-03-05人气:作者: 未知

厦门2024中考加分照顾政策(厦门2021中考政策新规)

  厦门中考照顾录取规则

  1.下列考生享有加3分照顾分的政策

  (1)本人或其父(母)获设区市以上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

  (2)户籍在我市的归侨和归侨子女。

  (3)户籍在我市的台湾省籍(含金门、马祖)考生。

  (4)持台湾身份证件的考生。

  (5)户籍在我市的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少数民族考生。

  (6)根据有关高层次人才政策,未享受过人才子女就学照顾政策的第一类高层次人才的子女。

  2.下列考生享有加12分照顾分的政策

  (1)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以上(含一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含三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驻边远艰苦地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2)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

  (3)烈士子女。

  (4)因公牺牲的军人、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5)公安英模或消防救援人员英模的子女。

  (6)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的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7)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3.下列考生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1)现役军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2)有独立生活和学习能力的残疾考生。

  (3)户籍在我市的少数民族考生。

  4.照顾对象仅限应届生

  考生若同时享有多项加分或同等条件优先录取政策项目的,在录取时按其中最优惠的一项录取照顾政策执行。

  5.照顾录取办理程序

  照顾录取办理程序由市招考中心另行发布。

  

标签: 子女  考生  政策  救援人员  户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