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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东莞清溪镇本地户籍学生入学办法(东莞清溪公办初中招生政策)

时间:2024-05-23人气:作者: 未知

2024东莞清溪镇本地户籍学生入学办法(东莞清溪公办初中招生政策)

  2024东莞清溪镇本地户籍学生入学办法

  (1)学区划分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以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学位。学生按清溪镇公办中小学学区划分就近入学,学区内公办学位不足的,由教育管理中心统筹调剂到镇内其他公办学校;如镇内公办学位不足,通过镇政府在镇内购买服务方式解决(含购买学位或发放学位补贴)。

  ①家庭户口:按户口所在村(社区)或父母名下房产所在学区划分;申请人需在招生平台上传户口本(户主页、父母、学生)或所申请学区相关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有父或母名字及房产地址页)。

  ②集体户口:以学生父母名下的住宅所在地段划分到所属学区,学生父母没有本镇住宅房的,则按工作单位所在村(社区)划分到所属学区,并在招生平台上传以下资料作为小学学区证明(三选一):

  a.父母名下住宅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有父或母名字及房产地址页);

  b.父或母的社保清单、在职证明;

  c.父或母名下的营业执照。

  附:清溪镇公办中小学学区划分表

  (2)录取原则

  ①当符合条件的清溪户籍申请人数多于本镇学位供给数时,以学生入户时间的先后顺序为录取顺序。对于因公办学位不足无法安排入读的清溪户籍生需选择镇内民办学校或镇外学校报读。

  ②当某所公办学校清溪户籍申请人数多于该校学位数时,按照录取顺序先后,超出部分的学生将结合学生志愿顺序及全镇公办学位情况统筹,调剂到其他学校空余的公办学位。

  ③因公办学位不足,无法安排公办学位的清溪户籍生,通过镇政府在镇内购买服务方式解决(含购买学位或发放学位补贴)。不申请我镇公办学位或主动放弃我镇公办学位的清溪户籍生不纳入购买服务范围。具体购买服务方式另行发布,请关注“清溪教育”微信公众号。

  (3)民办学位补贴办法

  ①补贴标准:2024年6月1日前入户的按原有补贴标准执行。2024年6月1日(含)后入户的按新标准执行,设最高封顶数,封顶数为:小学6000元/年,初中7200元/年,包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

  ②补贴方式:按照“先交后补”的原则,因公办学位不足入读镇内民办学校的清溪户籍生,在注册时先向学校缴纳全额学杂费。在开学后,由镇政府委托民办学校按照相应的学位补贴标准发回给家长。

  ③补贴说明:如学校的学费高于户籍生补贴标准,其差额部分由家长自行承担;如学校的学费低于户籍生补贴标准,其学位补贴按照该校的实际收费标准发放。学费以外的其他费用不纳入补贴范围。

标签: 学位  学区  户籍  学校  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