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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襄阳樊城初中七年级新生就近入学条件

时间:2024-06-15人气:作者: 佚名

2024年襄阳樊城初中七年级新生就近入学条件

  (一)樊城区初中七年级新生(含流动人口、进城务工)就近入学条件

  樊城区初中七年级的招生对象条件与小学一年级三类条件相同

  (二)樊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含流动人口、进城务工)就近入学条件

  樊城区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年满六周岁”(即 9 月 1 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在樊城区居住且符合以下三类条件之一:

  1.樊城区户籍儿童(户籍转入需在“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开放填报之前);

  2.监护人(或儿童个人)房产在樊城辖区内的儿童;

  3.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具备以下条件⑴或同时具备⑴⑵、⑴⑶的,可以按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原则到接收流动人口子女指定学校就读。

  ⑴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已在樊城辖区派出所申领了居住证(或《居住证受理回执》);

  ⑵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樊城区实际经商且营业执照满 1 年;

  ⑶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樊城区务工就业满 1 年并且连续在樊城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 1 年。

  (三)近几年,樊城区小学毕业生人数一直维持高位,但樊城区学位有限,若无樊城区户口、樊城房产或居住证,今年起则申请不到学位。不符合樊城入学条件的(尤其是在高新、东津、襄城、襄州等其他主城区购房的),请及时回户籍地或房产所在地申报学位,以免延误入学。

  (四)新生入学户口、房产(监护人或儿童个人,下同)均在片区内作为优先批次录取;房产单符且实际入住,可作为其次批录取;户口单符可列为调剂批次;符合政策的教育优待对象按相关政策优先调剂。两镇(牛首、太平)两办(柿铺、王寨)无房屋产权证明的以学龄儿童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为主要依据,在当地对口学校就读。

标签: 城区  监护人  条件  流动人口  户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