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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抚示范区关于2022年秋季学生入学及转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0-10人气:作者: 未知

沈抚示范区关于2022年秋季学生入学及转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沈抚示范区关于2022年秋季学生入学及转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沈抚示范区秋季学校学生入学及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规范做好学校相关管理工作,现将2022年秋季学生入学及转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南昌中学沈抚分校及南京一校沈抚分校报名入学(转学)工作

  1.为了做好南京一校沈抚分校及南昌中学沈抚分校学生入学工作,根据官方公告通知时间节点做好相关工作,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不再办理入学及转学事宜,示范区所有符合入学条件及安置小区业主子女入学以三次网上报名数据为依据,同时根据新建园区建设单位提供的备案名单互为佐证,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集中办理入学(转学)手续。

  2.凡2022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未进行网上报名及学校现场审核的学生,不再办理入学手续。

  3.考虑到新建学校承载量等因素,2022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不再接收以购买、继承、赠予等方式取得房产业主子女,该部分学生将按照2023年秋季入学政策执行,进行资格审核。

  二、其他公办学校学生报名入学(转学)工作

  为了做好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工作并及时做好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教材征订等工作,示范区域内所有公办学校办理转学时间统一规定为每学期学前周(即2月末及8月末),到校集中统一办理,其他时间不得私自进行转入学籍工作(学籍转出业务随时协助办理);若出现极特殊情况需要转入学籍的,需要经主管教育局审核审批后办理。

  三、示范区民办学生报名入学(转学)工作

  为了规范管理示范区民办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沈抚育才实验学校及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恒德学校2所民办学校,从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全部进行学籍封存,非经主管教育部门审批,不得私自进行转入学生业务,转出业务随时办理,因学校违规操作造成任何问题,由学校承担一切后果,同时教育主管部门将严肃追责。

  四、学区划分及入学条件注意事项

  示范区所有公办学校学区划分方案及入学条件每年将进行动态调整,需以当年的官方公示为准。正在建设的学校及正在建设未达到入住条件的小区,均无学区划分,任何涉及开发商承诺及非法宣传,都不作为教育主管部门承诺,请谨慎选择,如有关于入学及学区相关问题请拨打教育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024—56608821

  周一至周五9:00—11:00,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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