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闻百科,有趣实用的生活常识!

手机版

有趣实用的生活常识!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专题

吸毒驾驶机动车什么罪?(吸毒驾驶机动车什么罪)

时间:2023-12-25人气:作者: 佚名

吸毒驾驶机动车什么罪?(吸毒驾驶机动车什么罪)

一、吸毒驾驶机动车什么罪?

吸毒后驾驶机动车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罪名。吸毒之后驾车并且在道路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话就属于危险驾驶罪。不构成危险驾驶罪的,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1、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2、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3、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4、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二、毒驾有什么法律后果?

(一)刑法后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也就是说,毒驾致一人重伤的,可构成交通肇事罪。

(二)行政后果

1.治安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毒驾,自然是吸毒行为,可以治安拘留。

2.不得申请以及注销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第七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六)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上述规定,意味着三点:

1.没有驾驶证的,吸毒后或者强戒后三年内不能申领驾驶证。

2.有驾驶证的,毒驾时被查获的应当注销驾驶证;

3.有驾驶证,但是没查获过毒驾的,但是因为吸毒被裁决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的,注销驾驶证,但是,仅限于措施期间。

吸毒不仅给我们的身体带来伤害,同时还会引发一个严重的社会现象,也就是毒驾,毒驾是指未戒断毒瘾的患者和正在使用毒品的驾驶员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毒驾相比于酒驾更加的危险。因吸毒后驾驶机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不断增多,特别是导致多人伤亡的恶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标签: 机动车  一人  罪名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