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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时间:2024-01-30人气:作者: 未知

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一、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无论行为人实施的是其中一种行为,还是同时实施数种行为,均可构成本罪。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行为人可能是为了出卖牟利、自食自用、馈赠亲友或者出限取乐的目的,都可以构成本罪。

二、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如何量刑?

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既遂处罚规定:

1、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是指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

标签: 要件  主体  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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