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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合同纠纷与个人经济纠纷区别有什么?

时间:2024-01-25人气:作者: 佚名

合伙合同纠纷与个人经济纠纷区别有什么?

一、合伙合同纠纷与个人经济纠纷区别有什么?

合伙合同纠纷与个人经济纠纷的性质不同,特征不同,概念不同。

合同纠纷是指合同当事人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和终止而发生的一切纠纷。合同争议的内容主要表现为争议主体对导致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和法律关系内容的不同看法。

经济纠纷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因经济权利与经济义务的矛盾,而产生的纠纷。它包括平等主体之间涉及经济内容的纠纷和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之间涉及经济内容的纠纷。

二、合伙合同有什么性质?

合伙协议就是设立合伙组织必备的法律文件,是明确合伙人各项权利和义务的基础性法律文件,同时也是设立合伙组织必须上报主管部门的必备法律文件。

合伙协议作为一种共同的民事法律行为,要取得法律的确认和保护,从而对合伙协议的当事人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就必须具备法定的如下要件:

(1)合伙协议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伙协议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伙协议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3)合伙协议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三、合伙协议纠纷法律规定有哪些?

1、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在民事诉讼中,应当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为诉讼当事人,并有合伙负责人为诉讼代表人。合伙负责人的诉讼行为,对全体合伙人发生法律效力。未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合伙人在民事诉讼中是共同诉讼人。合伙人人数众多的,可以推举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全体合伙人发生法律效力。

2、未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合伙人在民事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合伙人人数众多的,可以推举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全体合伙人发生法律效力。推举诉讼代表人,应当办理书面委托手续。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或者提供技术性劳动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

3、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按照规定债务承担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 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

合伙合同纠纷与个人经济纠纷区别是法律概念不同,性质不同,合伙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具有共同的民事法律行为,需要受法律保护,签订合伙协议的双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规定,不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在双方自愿的原则下签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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