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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成都居住证最新办理指南(2020年成都居住证办理新规)

时间:2023-06-01人气:作者: 佚名

2023年成都居住证最新办理指南(2020年成都居住证办理新规)

  以下办理指南根据2023年从2023年7月1日起生效

  一、首次办理

  1、居住证登记

  登记对象

  来蓉人员在蓉滞留24小时以上的,应当由本人或者用工单位、房屋出租人及中介机构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居(村)民委员会申报居住登记。

  登记方式

  申报方式:可以采用现场申报和网络申报。

  (1)现场申报

  现场申报应当提供来蓉人员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及居住地住址证明,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社区、居(村)委会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点办理,在“四川省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录入来蓉人员基本信息;

  (2)网络申报

  网络申报应当登陆“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通过“居住登记申报”模块进行申报,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经居住地派出所社区民警审核通过,申报信息进入“四川省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后生效。

  居住登记回执

  申报人可以通过“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居住登记信息查询”模块查询居住登记信息。需要纸质凭证的,可在居住登记满90日后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打印居住登记回执。

  登记时间要求

  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6个月,才能办居住证

  2、居住证申领

  申领对象

  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6个月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来蓉人员,经申请,由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审核后,可以当场发放居住证:

  (一)合法稳定就业(含灵活就业)。是指在我市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6个月。

  (二)合法稳定住所。是指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住房;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三)连续就读。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等职业教育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

  (四)其他。符合本市人才落户规定尚未迁移户口的;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具有本市户籍的。

  申请材料

  申请人申领居住证时,应当持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近期相片、居住地住址证明,并按本细则第七条所列条件提供下列相应材料:

  (一)合法稳定就业(含灵活就业)。提供近6个月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清单。

  (二)合法稳定住所。

  1.居住在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信息查询记录(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30日内的房屋信息查询记录),房屋信息查询记录无产权人信息的同时提供网签合同信息查询记录,需交房。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3.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单位的房屋产权证、劳动合同;

  4.居住在学校的,提供学校出具的就读且住宿证明。

  (三)连续就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四)其他。

  1.符合本市人才落户规定尚未迁移户口的。提供居住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出具的符合本市人才落户条件的《居住证申领表》。

  2.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具有本市户籍的。提供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亲属关系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代为申领

  申领对象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报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

  申请材料

  代为申报居住登记或申领居住证的,除规定的申请材料外,监护人还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能够证明监护人和被监护人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或其它法律文书。非监护关系的代办人提供委托人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委托书及持有上述证件文书的合影影像资料。

  二、有效期+续签+补办

  1、居住证有效期

  居住证自签发、签注之日起1年内有效。有效期届满后居住证持有人连续在蓉居住的,应当于期满前1个月内,持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及合法住所证明等,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时,应当在居住证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签注信息。

  2、居住证逾期和补签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后,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蓉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3、居住地址变动

  居住证持有人居住地址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7日内,持居住证和变动后的合法住所证明,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变更手续,其居住证无需换领。

  4、居住证注销

  居住证持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核实认定后,居住地公安机关应当注销居住证:

  (一)在申领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取得居住证的;

  (二)申领情况发生变更且不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

  (三)持有人死亡的;

  (四)已转办为本市常住户口的;

  (五)法律、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注销的情形

  5、居住证补(换)手续

  居住证遗失、损坏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重新提供申请材料补(换)领,依照居住证首次申领的流程和时限进行办理,并按有关规定缴纳工本费。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补(换)手续时,应当对居住证持有人基本信息进行审核,对原证件信息予以注销,并依照居住证首次申领的工作程序和时限进行办理。

  6、居住证更正

  居住证持有人认为居住证登记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可以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更正。

  此外,成都市区域内办理的居住证,使用四川省公安厅统一制作的《四川省居住证》。首次申领免收工本费,换领、补领应当缴纳工本费,工本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要注意是:新规自7月1日起实施,目前还是依然沿用以往政策哦

  7月1日前的办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