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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职工医保零星报销一站式结算流程汇总

时间:2023-09-06人气:作者: 佚名

阳江职工医保零星报销一站式结算流程汇总

  (一)住院零星报销

  参保人在市外未开展联网结算业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或因特殊原因未在市内外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的,出院结算后凭以下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1.医疗发票原件;

  2.医疗费用清单原件;

  3.疾病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4.出院小结复印件;

  5.市外就医的提交《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复印件(未办理的无须提供);

  6.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存折)复印件;

  7.如为代办,则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事项

  ①外伤的应提供意外伤害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如:交警认定书等);

  ②如非本人帐户的,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领款人有效身份证、领款人与参保人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出生证)或相关承诺书;

  (二)住院前72小时内门(急)诊医疗费用报销

  住院前72小时内在门(急)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参保人与医院自费结算后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零星报销结付,统筹支付比例按住院标准,不扣起付线。申报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门(急)诊发票原件;

  2.门(急)诊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3.门(急)诊诊断证明或门诊病历复印件(门诊与住院不同医院需提供门诊医院的门诊诊断证明);

  4.该次住院的发票复印件;

  5.该次住院的出院小结复印件;

  6.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复印件;

  7.该次住院《广东省社会医疗保险费用结算表》复印件;

  8.如为代办,则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门诊特定病种、普通门诊零星报销

  参保人在市外未开展联网结算业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或因特殊原因未在市内外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的门诊特定病种及普通门诊费用,自行垫付后凭以下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①医疗发票原件;

  ②医疗费用清单原件;

  ③门诊病历复印件;

  ④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复印件;

  ⑤由他人待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标签: 复印件  门诊  原件  参保  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