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医保参保流程如下:
一、受理条件
◆职工医保参保条件:
东营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和人员,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各类企业、事业、民办非企业及其职工;
2、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3、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4、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五)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单位及其人员。
◆城乡居民医保:
1、少年儿童,具有本市户籍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
2、具有本市中等以下学校学籍的全日制学生,学前教育机构(幼儿园)在册儿童,其中非本市户籍的学前教育机构在册儿童参加居民医保,需其父母一方正在参加本市社保并满1年以上。
3、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技师学院)和中等职业学校的非本市户籍全日制学生
4、成年居民,具有本市户籍且不属于职工医保参保范围的成年居民
5、在东营市长期居住的外地户籍居民,申请参加东营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应持有东营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山东省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并经本人承诺,未在东营市区域外参加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正常享受相关待遇。
二、申请材料
◆职工医保:
(一)个人办理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银行卡原件+复印件
(二)单位办理
1、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
2、营业执照或事业(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和税务登记证
4、单位成立文件
5、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其他特殊材料
◆城乡居民医保:
(一)东营户籍
1、身份证
2、户口簿等相关材料
3、《东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可以到社保机构征收窗口领取并填写)。
(二)持有东营居住证的外地人
1、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儿参保的,须提供父母一方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东营市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3、《东营市居住证持有人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承诺书》。
三、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申请 | 参保人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 0.1个工作日 | 材料受理 |
受理 | 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审核是否齐全且真实有效 | 0.3个工作日 | 为参保人办理参保登记业务 |
办结 | 办理参保登记业务 | 0.1个工作日 | 办理完成 |
四、受理地点:
★受理窗口:全市各级政务大厅(医保)办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