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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区2020年度职称评审通知 2021年佛山市中级职称评审

时间:2022-06-23人气:作者: 佚名

禅城区2020年度职称评审通知 2021年佛山市中级职称评审

  禅城区人社局发布了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最新通知,具体通知如下:

  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佛人社〔2020〕44号)精神,结合禅城区工作实际,现就禅城区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受理时间

  (一)建筑类高级:8月31日—9月5日;

  (二)机电类高级:10月19日;

  (三)建筑类初级及中级:9月21日—9月30日(工作日);

  (四)其他属佛山市评审范围的初中级职称受理申报时间为10月9日— 10月16日(工作日)。佛山市评审范围的各级评委会详见附件1。

  (五)其他不属佛山市评审专业范围,需委托省属评委会评审的,申报时间请申报人自行查阅省相关部门的评审通知(详见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的评审通知栏目),申报材料经佛山市禅城区建筑业协会审核并开具委托函后,由申报人自行报送至省各评委会。

  (六)国家已出台改革指导意见,广东省正在制定出台改革实施方案的中等职业教师、统计专业人员、农业技术人员、档案专业人员、文物博物专业人员职称系列,2020年度的评审时间向后顺延,待省出台实施方案和标准条件后再组织开展评审。

  (七)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以区教育局评审通知为准。

  (八)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要求,广东省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对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流程有了新的要求。为贯彻执行《规定》所要求的各项组织实施工作,经研究决定8月26日暂停邮箱预审,8月28日暂停接收纸质材料申请,重启受理时间另行通知。

  二、纸质材料受理地点

  禅城区属企事业单位(区属企业是指其营业执照是由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职称申报材料统一交至佛山市禅城区建筑业协会。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华东一路20号2楼203室;咨询电话:0757-82129841,83393642;对外服务时间:逢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申报人进入申报点前,请自觉佩戴好口罩,配合测量体温,取号等候叫号,有序提交材料,材料提交后及时离开申报点,减少滞留时间。

  三、申报程序

  (一)单位注册。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职称。仍未注册人事管理账号的区属企事业单位须发送《广东省职称管理系统人事管理单位信息采集表》(附件2)的电子Word文档版和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扫描版、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的则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版三样材料到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箱cczjk@chancheng.gov.cn进行申请。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邮件,发送人事管理单位账号及密码。咨询电话:0757-83393642。

  (二)个人申报。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附件5-6及广东省相应专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详见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http://www.gdhrss.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的资格条件栏目,搜索关键字可找到相应专业资格条件,例如建筑、机电等),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纸质申报材料给所在单位初审,同时应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下称职称系统)提交网上申请。职称系统登录地址:http://www.gdhrss.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个人操作手册可在该网页的“文件下载”栏中查阅。

  申报人对照附件1受理范围中的专业设置,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从职称系统内选择相应的专业名称进行申报。

  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3,具体材料填报要求可参考附件4。除《广东省职称评审表》须在职称系统完成填报以及生成下载外(打印前确保电脑已安装仿宋GB2312、楷体GB2312字体包,若自动生成《广东省职称评审表》格式框架不规范,可在不改变原表格的情况下,个人填写的内容可适当调整字体大小和行距,避免表格因格式结构变形而被退件),其余表格均可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站下载,地址:http://hrss.foshan.gov.cn/zxbs/xzzx/xzzx_zjry/。申报材料的时效截至2020年8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学术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社保参保证明等,不作为评审的有效材料。申报材料获受理后,不得进行修改或补充。若不属佛山市受理评审范围的专业材料要求,请以省属评委会评审通知要求为准,通知详见职称系统的评审通知栏目。

  (三)单位公示。申报人将所有纸质申报材料交由单位审查其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由单位进行评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单位审核。公示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加具意见并盖章,同时需在职称系统进行网上审核并提交至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报送评审。单位审核通过后,由单位或申请人将纸质材料统一报送至禅城区建筑业协会。

  (六)评审结果查询。按省要求,从2019年开始推行电子证书,人社部门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评审结果可以通过职称管理系统进行查询,评审通过的可在系统上自行下载和打印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收费标准

  评审收费按《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规定的标准收取。受理申报材料时,申报人相应缴纳的费用分别为:高级工程师580元/人、工程师450元/人、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280元/人、答辩费140元/人(对需要答辩的人员收取)、论著鉴定费200元/人(对需进行论著鉴定的人员收取)。评审费直接缴入市财政非税账户,一经缴纳,不予退款。

  五、相关政策要求

  (一)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

  (二)对于已调整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学历资历年限要求按照国家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框架确定的系列(专业),如中等职业教师、统计专业人员、农业技术人员、档案专业人员、文物博物专业人员职称系列,资历年限的计算截至2020年12月31日。对于仍执行省颁布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学历资历年限要求按照省标准框架确定的系列(专业),资历年限的计算截至2020年8月31日,详细条件可参考附件6。

  (三)除法律法规对学历要求有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在广东省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可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四)专业技术人才取得相应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可视同其具备广东省对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层级职称的条件职称评审时,资历自职业资格评价通过日期起算申报高一层级,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具体参照附件7。

  (五)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申报评审时原则上需提供2020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暂未完成2020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任务的,可用个人承诺书作为继续教育证明材料申报,评审通过后提交《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则可确认发证。

  (六)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两个系列职称或转系列评审,按照《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7号)有关规定执行。属转系列申报职称晋升的,应先转系列取得同级别职称。转换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可申报现岗位同级别对应职称。

  (七)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中已过渡为公务员身份的人员)、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现行职称改革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1 佛山市职称申报点一览表.xls

  附件2 广东省职称管理系统人事管理单位信息采集表.doc

  附件3 2020年度佛山市职称评审受理申报材料清单.xls

  附件4 职称评审材料填报参考.doc

  附件5 佛山市评审范围内工程类职称申请条件.xls

  附件6 佛山市评审范围内非改革系列职称申请条件.doc

  附件7 关于2020年度职称评审具体工作的政策问答.doc

  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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