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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鹤洲新区新青年城市花园保障房配租对象及准入条件2023

时间:2023-04-22人气:作者: 未知

珠海鹤洲新区新青年城市花园保障房配租对象及准入条件2023

  一、配租对象

  (一)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鹤洲新区(筹)范围内注册或经营企业的员工;

  (二)鹤洲新区(筹)户籍人员;

  (三)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

  (四)在满足以上三点配租需求且房源闲置的情况下,配租范围可扩大至珠海市其他区域,且配租对象符合《珠海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准入退出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的住房困难群体;

  (五)其他符合配租的对象。

  二、准入资格

  新市民、新青年以个人(家庭)名义申请新青年城市花园(一期)保障性租赁住房基本准入条件:

  (一)申请人为年龄满16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二)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鹤洲新区(筹)范围内无自有房产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

  (三)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不能重复受保,即已在本市享受保障性住房福利保障的,不得重复申请。如居住本项目确比原配租住房生活、工作便利的原已配租家庭(个人),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认后,可直接调整入住,但租金标准按本项目标准缴纳;

  (四)申请人须提供当前合法有效的本市居住证明,如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明、就学证明等。就业职工应与现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珠海自主创业的,须提供有效的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证明。

标签: 住房  珠海市  申请人  家庭  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