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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拘336天获赔20万,“刺伤霸凌者”少年不服申请复议 检方已受理

时间:2023-03-20人气:作者: 未知

被拘336天获赔20万,“刺伤霸凌者”少年不服申请复议 检方已受理

因不服吉首市检察院的20万元国家赔偿决定,日前,“刺伤霸凌者被拘336天”的当事人小蒋向湖南省湘西州人民检察院提出复议申请:请求撤销吉首市检察院作出的赔偿决定,并依法赔偿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及维权误工损失共计330万余元,依法追究相关办案人员责任。

3月20日上午,红星新闻记者从湘西州人民检察院获悉,3月17日,该院已收到小蒋的复议材料,“经审查,符合我院受理条件,我院依法受理。将在收到材料两月内作出答复。”


↑家属供图

小蒋原是吉首二中一名初二学生。2019年5月17日,15岁的他在学校男厕所内遭遇同年级15名学生殴打。混乱中,小蒋拿出一把事先准备好的折叠刀乱舞,刺伤了围攻他的3名学生。

2019年8月7日,小蒋被刑拘,后检方提起公诉。2020年7月6日,吉首市法院一审作出正当防卫的无罪判决,小蒋才走出看守所,期间共被羁押336天。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在法院作出无罪判决后的第10天,吉首市检察院提起抗诉,认为小蒋并非孤立无援,可以向师长求助而未求助,不属于正当防卫。检方认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发厕所

2022年11月,在吉首市检察院提出抗诉两年多后,它的上级单位、湘西州检察院认为“抗诉不当”,决定撤回抗诉。一审法院的无罪判决,开始发生法律效力。

小蒋申请国家赔偿后,2023年2月10日,吉首市检察院作出决定:赔偿小蒋人身自由赔偿金137538.24元;赔偿小蒋精神损害抚慰金68769.12元;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小蒋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道歉。

小蒋及家人并不满意这份赔偿决定。小蒋爷爷蒋佑华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这份赔偿决定金额过低,“原本好好上学的小蒋遭遇霸凌,又被无罪羁押336天。走出看守所后,他再也无心继续学业……这些又如何来赔偿?”


↑吉首市人民检察院作出的赔偿决定书

蒋佑华还称,《刑事赔偿决定书》明确检方“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小蒋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道歉”,但“他们只是在送达决定书时表达了慰问之意”。他认为,相关赔偿义务机关至少应该在吉首二中张贴公告或登报等公开形式为小蒋消除影响。

3月11日,在广东打工的小蒋向湘西州人民检察院邮寄了《国家赔偿复议申请书》。申请书显示,小蒋请求被申请人依法赔偿请求人侵犯人身自由赔偿13.75万元;依法赔偿请求人丧失教育权、人生轨迹改变及青春损失等赔偿金100万元,精神抚慰金200万元;依法赔偿请求人亲属为维权造成的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损失16万元。

小蒋还提出,赔偿义务机关负责人、原案件承办人依法向赔偿请求人公开赔礼道歉,登报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依法启动追责程序,对承办申请人原故意伤害罪的相关办案人员进行追责或移送纪委监委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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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蒋从小居住的邵东村庄

用小蒋自己的话说,他的过往有些“多灾多难”。 幼年丧父,母亲改嫁,在祖父母养护下长到14岁,又在中学男厕所遭到15名学生霸凌;拳脚相加时,他用折叠刀刺伤3人;随之而来的,是11个月的羁押,以及缠身3年半的诉讼。

对少年刺伤霸凌者的行为如何进行司法评价,办案检察院和法院曾持不同的意见。当一审法院以“正当防卫”判处小蒋无罪后,检方提起了抗诉,认为需要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今年11月,检方承认了自身的“不当”,撤回抗诉。等待恢复无罪之身的这几年,历经司法机关的讯问、羁押、调查、庭审,少年小蒋的心里装了犹疑、愤怒和迷茫,他的人生轨迹,逐渐有别于同龄人。

案发前,小蒋是湖南吉首二中初二学生;但到17岁时,他已然辍学,步入社会,换了四五份月薪2000至5000元不等的工作。

那场校园霸凌事件,已过去了1312天。

遗憾是有的。小蒋说,若未经历这些,以他被捕前的成绩,应能考上重点高中,如今或许正在准备高考;但人生不容假设,“有不甘心也没办法,就当是生活的磨练吧。”

在看守所“察言观色”的少年

小蒋从容接过祖父蒋佑华递来的烟,顺手要了打火机点上,烟雾升腾,弥散在他未脱稚气的脸前。

他是在看守所里学会吸烟的。2019年8月7日,在刺伤3名围殴他的同学两个多月后,小蒋被吉首市公安局以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送往看守所羁押。


↑2019年8月,小蒋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拘

向红星新闻记者回忆时,他不愿使用“看守所”这个名称,而是用“那个地方”来指代。那时小蒋刚满15岁,他说,他连“那个地方”的具体职能都不清楚,被戴上手铐进去时,一堆人从床铺坐起来看他,一些人身上有文身,他“心里是懵的”。

起初,小蒋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在被羁押,他以为自己“待几天就出去了”,年少的他尚不知道何谓“犯罪”,但他相信自己未做错事情。被那些“资历更深”的牢友嘲笑了几个月后,小蒋不再说出那些“很快就出去”的话语。

起初,他每天想着看守所外的人和事,想着回去上学。离开学校太久,成绩要落下的。渐渐也习惯了,出不出去“全看天意”了。

他看监舍电视机播放的电影来打发时日,每天两到3部电影,每个星期循环播放一遍,一共10来部电影,看到相同内容的电影,就意味着一周又过去了。

他终日沉默寡言。“胡思乱想。也不知道在具体想什么,就是脑子很乱。”他和牢友讨论自己的案子,有人说,这是正当防卫,也有人说是防卫过当。他找看守所里的法律书籍看,只从一册被翻得陈旧的《刑法》第二十条找到如下字样: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防卫过当”“故意伤害”,法律知识于他而言陌生且晦涩,他未能找到更具体的法律解析和可供参看的案例,来解答心中疑惑。

小蒋心想着,当15名同学在男厕所一拥而上,对他拳打脚踢时,他需要用自己的方式保护自己。

转学后被集体排挤的少年

小蒋是湖南邵东人,3岁时父亲因病去世后,母亲也改嫁他乡。他是7旬老人蒋佑华唯一的孙子,也是这户农村家庭的大部分希望。

在老家镇上中学念完初一后,为了获得更好的教育环境,他转学来到离家350公里外的湘西州吉首二中,仍旧从初一念起。

在校园里,其他学生聊天时都说湘西本地方言,只有小蒋操一口普通话。根据小蒋讲述,以其时任班主任石英利的观察,小蒋曾因“外地人”身份,遭到其他学生排挤、打压。

刚转学过来时,小蒋就曾被别班学生殴打过,原因仅是他趴在教学楼三楼围栏往下看,正与一名本地学生眼神对上,对方认为他“很嚣张,敢盯着老子看”,便招呼10几个学生,将小蒋逼到学校男厕所。在男厕所,等待他的是10几个人“铺天盖地的拳脚”。

挨打后,小蒋向班主任求助,但后续的处理结果,令他感觉求助师长收效甚微。打人的学生被校方通报批评,并赔偿了一些钱,但小蒋认为,这样的处理不痛不痒。石英利说,小蒋可能因此存在一些心理阴影,自此不信任老师,但也未与老师讲过他对处理结果“心里不服”。

那桩将小蒋“送”进看守所的案子,发生在小蒋初二时,由一盒价值7元钱的“红旗渠牌”香烟酿发。

一次春游时,小蒋与同班女同学交谈了几句,被同年级另一个班的学生胡某认为“招惹了他女朋友”。胡某要求小蒋买包烟赔礼道歉,否则就要打他;但价值7元的香烟,被胡某嫌弃“太差”,没有收下。

2019年5月17日,吉首二中男厕所内,另一名与小蒋“性格不合”的学生孙某遇到胡某,两人谈起小蒋,都决定要打他一顿。在两人“号召”下,很快,厕所里凑到15名学生,他们都“要打小蒋”。

案件资料显示,其中多数学生与小蒋素不相识,其中有学生称,“只是想打人”或“帮朋友撑场子”

当孙某去教室要求小蒋“去厕所”时,曾经在男厕所挨过打的小蒋很清楚,去了厕所“肯定不会有什么好事”,他拒绝了,又被威胁“不去的话,到了学校外面喊社会上的人打你”。

他从课桌里拿出一把折叠刀(非管制刀具),藏在衣袖内,跟在孙某等人身后去了厕所。小蒋说,折叠刀并非他自己的,孙某等人事先宣扬“要打小蒋”后,很多同学来到小蒋课桌前询问、关心,但他只是低着头未曾答话;有人从背后将一把刀丢到他桌上。

小蒋说,他把刀收了起来,是因为清楚对方准备殴打他,“如果对方动手,我就拿出来吓唬他们,让他们别打我。”

“与法律纠缠”3年半的少年

被殴打的过程很短,只持续了约一分钟。进入厕所前,小蒋还不知道,会有15个人在等他,他以为只有几个人。

根据参与围殴的学生的证词,小蒋被人围住后,先开口问了句:“你们谁先来打我?”10余人商量后,“派”出一名个子较高的陈某首先动手。小蒋被陈某勒住脖子摔在地上后,其余学生便一拥而上,对着他拳打脚踢。

“我整个人都是懵的。有人锤我的头,有人用脚踩我的脸,我眼睛都睁不开了。”混乱中,小蒋拿出事先藏好的折叠刀乱舞,刺伤了两人;众人散开后,小蒋从地上爬起,挨着墙坐在地上,有一人从背后一掌扇来,小蒋用刀刺去。

时隔多年后,他还记得自己当时手指受了伤,身上沾满厕所地板的污水;事发时,他不确定对方的伤势,以为“顶多是划伤了”。而根据后来的司法鉴定,3名被刺伤的学生,其中两人为重伤二级,另一人系轻微伤。

此后,是少年小蒋“与法律纠缠不休”的3年半。首先是被立案调查、讯问、羁押,然后是吉首市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小蒋系“正当防卫”,判处他无罪。

吉首市人民法院认为,这是一桩以多欺少、以众凌寡的校园暴力事件,是15人对1人的殴打,在被他人殴打、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小蒋被迫实施自卫反击,其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2020年7月7日,一审无罪判决作出的次日,被羁押了11个月的小蒋走出看守所。他还记得那是个大晴天,下午4时许,几位家人在看守所外等他。“太阳照在我身上,恍如隔世。”

但他没有兴奋太久。一个礼拜后,吉首市检察院向湘西州中院提出了抗诉,认为一审法院判错了,要求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小蒋刑事责任。

在抗诉书中,吉首市检察院称,案发时,小蒋并非处于被动、被欺凌的孤立无助状态,他可以向老师求助,也可以向家长反映,甚至可以坐在教室里,坚决不去男厕所;检方认为,小蒋提前准备折叠刀,并“被动应约”前往男厕所斗殴。

2022年12月,小蒋代理人、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艳涛谈起检方的抗诉理由时直言:“这是典型的上帝视角。用极其严苛的标准,来要求一名曾数次遭受校园霸凌的未成年人,在面对欺辱时必须保持极其充分的理性和智慧。”

王艳涛认为,分析当时一名少年的心理,无论是向老师及家长求助,抑或“坚决不去男厕所”,或许都无法消弭他彼时的恐惧,“今天或能逃过一劫,那么明天呢?小蒋对自己人身遭受威胁的恐惧,是时刻存在的。”

检方的抗诉,意味着一审法院的无罪判决无法生效。走出看守所的小蒋,一直背负着“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他的压力很大。

离开学校的少年,何时对生活重拾信心

离春节尚有月余,小蒋正收拾行李,准备出门远行。这名18岁少年将前往贵州,去姑母经营的超市帮工。他已经辍学一整年,成了一名四处奔波的“打工人”。

2022年11月,吉首市检察院提出抗诉两年多后,它的上级、湘西州检察院认为“抗诉不当”,决定撤回抗诉。一审法院的无罪判决,开始发生法律效力。


↑2022年11月,当地检察院撤回抗诉,小蒋恢复无罪之身

“有点不敢相信。这个案子几年,突然就没有了?”小蒋是从祖父的电话中得知这一消息的,那时他正在邵阳市,刚刚辞去最近一份物业公司的工作。“这是不是意味着,我不用再进去了?”

自从吉首市检察院提出抗诉,小蒋一直担心,自己会重新被关进“那个地方”。获释以后,他曾回到镇上继续学业,但是案件对他的影响一直在持续。

小蒋说,同学们听说了他的事情,有些人当面来打听,有些人背后议论;他逐渐感觉到,一些同学对他越来越冷淡。“成绩好的学生,都不跟我玩;几名成绩差的学生愿意跟我玩,因为他们觉得无所谓。”

2020年12月25日,案件在湘西州中院二审开庭。那一天原本是上学的日子,但他只能向学校请假,坐火车来到湘西,第二次以“被告人”身份站在法庭上。

从湘西回来,他开始有了厌学情绪,“心思不在学习上了。辛辛苦苦把成绩搞好,万一又进去了呢?”他每晚失眠,白日困了便在课堂上睡觉,“听得懂就听,听不懂就睡。”中考成绩自然不理想,随后他去了当地一所职校学会计,“不感兴趣,也不想学。”

最终决定辍学,是因为“那所职校的风气不好,很多学生拉帮结派”。在职校待了3个多月,小蒋又一次挨打了。

校方知情人士向红星新闻记者说,去年12月,校内一名“常爱打架”的学生,误将小蒋错认成某个曾与其有过冲突的人,于是带了10余人去到小蒋所在的宿舍。尽管小蒋反复解释,但对方还是动了手。

这一次,小蒋没有选择还手,宿舍其他同学想帮忙,也被他大声喝止“你们别动手”;他说,以前还过一次手,被关了将近一年,这一次,真的不敢还手了。

最终,包括医药费在内,打人者共赔付了3000元。小蒋彻底失望了,他离开了学校,换了四五份诸如餐厅服务员、酒店服务生、网吧管理员的工作,那时他还未满18岁,做的也都是临时工,每份工作都不长久,短则一个月,长则几个月。

收入最高的一份工作,月薪有5000元。“10几岁的年纪,肯定不可能有高薪等着我。工作嘛,哪能谈喜欢不喜欢,能赚点钱就不错了。虽然目前只能从事一些基础工作,但人总要吃点苦,这是生活必有的磨难。”

但他也觉得遗憾、不甘。“相同的年纪,别人还在学校念书。要是当年没有发生那些事,我的成绩肯定会一直很好,没准我能考上重点高中,以后也能上大学。”

在12月14日向吉首市人民检察院递交的国家赔偿申请书中,小蒋索赔近330万元,其中提起了“丧失受教育权、人生轨迹改变以及青春损失等赔偿金”100万元,以及200万元的精神抚慰金,但“再多的钱,也不可能让我变回以前的样子”


↑2022年12月,小蒋祖父到吉首市检察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

12月14日,吉首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错案已经发生,这是既定的事实,作为赔偿义务机关,检方将依法办理国家赔偿事宜。“也希望小蒋的亲朋能多对他进行开导、引导。他以后的路还很长,不能沉溺过去,要对生活重拾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