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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骑“电动滑板车”与外卖小哥相撞被索赔36万 骑手:脾切除致残

时间:2023-11-29人气:作者: 佚名

女子骑“电动滑板车”与外卖小哥相撞被索赔36万 骑手:脾切除致残

(原标题:女子骑“电动滑板车”与外卖小哥相撞被索赔36万 骑手:脾切除致残)

去年夏天的一次外出,让成都女子小文惹上了官司。她踩电动助力滑板车和外卖小哥相撞,造成对方脾切除致残,她和保险公司等被告上法庭索赔36万元。这起事件事发经过是怎样的?封面新闻记者对此进行了了解。记者获悉,该案在成都高新法院开庭审理后还未宣判。

事故现场(受访者提供)

女子坚称“跟导航走我没错”

交警认定无牌逆行

小文告诉记者,去年7月4日晚10时许,她踩着一辆电动助力滑板车前往高新区某地办事,根据手机导航地图,她进入天和西二街附近下穿隧道,“当时我是根据导航地图来的,地图显示的路线就是走的那条隧道。”

小文自述,就在隧道口,一辆外卖小哥的电动自行车从对向快速驶来,眼见着快要撞上时,她将车停下,但还是和骑电动车的外卖小哥小林撞上了。双方都受伤倒地。小林紧捂着腹部,一时间疼得说不出话来。

事故现场(受访者提供)

之后,交警出具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小文驾驶无号牌电动滑板车沿天和西二街铁路下穿隧道内非机动车道由南向北逆向行驶,小林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沿天和西二街铁路下穿隧道内非机动车道由北向南顺向行驶,双方行驶至隧道底部弯道处,小林避让对方时摔倒,人车滑出与对方相撞。小文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小林不承担责任。此后,小文不认可这一认定并提起行政复议。不久后,成都交管局复核结论,原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事故现场(受访者提供)

事故现场(受访者提供)

外卖小哥脾脏被切除

“对自己影响挺大,不想再谈”

11月13日,记者联系到了此案中受伤的外卖小哥小林,他婉拒了采访,只表示:这个事情对自己的影响挺大,但不想去谈论太多了。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小林因为这起交通事故,付出了较大的代价。根据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这次事故,导致小林全身多处受伤,其中因外伤致创伤性脾破裂伴脾周血肿,经脾切除手术治疗,损伤致残等级鉴定为八级,左侧7-12肋骨骨折,损伤致残等级鉴定为十级,创伤性膈破裂,经膈肌修补术治疗,损伤致残等级鉴定为十级。

小林将小文、自己所在物流公司、保险公司一并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共计36万元的损失赔偿。小林提出,从他受伤至今,只有保险公司赔付了63811.25元的保险赔付金,小文和物流公司至今都没有跟他协商赔偿事宜。

道路交通事故复核结论

争议焦点:摔倒受伤再相撞

是对受伤负责还是对“相撞”负责

对于事故认定中小林“避让对方时摔倒”这一情况,小文和委托代理人认为,小文并没有实施导致小林摔倒的侵权行为,因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事发过程有明确表述,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小文仅需对小林“人车滑出与对方相撞”的事故承担全部责任,而不应对此前发生的小林摔倒受伤承担侵权责任。

小文提出,当时光线昏暗,路面湿滑,无法确认车速,“避让对方时摔倒”这一说法没有证据证明,不能排除作为成年人的小林自身操作不当导致滑倒:其应保持安全距离和时速并合理操作,也应承担相应操作不当的过错责任。《事故认定书》能确认小林先滑倒,人车滑出与对方相撞,也就是说,他是先行滑倒后与小文相撞,就时间先后及致伤原因而言,小林滑倒摔伤与小文“未实行右侧通行”不具有直接因果关系。

记者获悉,该案在成都高新法院已开庭审理,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