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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酒店房客声音嘈杂,小伙提醒后遭踹门闯入引发冲突,警方认定互殴

时间:2024-01-16人气:作者: 佚名

因酒店房客声音嘈杂,小伙提醒后遭踹门闯入引发冲突,警方认定互殴

(原标题:因酒店房客声音嘈杂,小伙提醒后遭踹门闯入引发冲突,警方认定互殴)

@华商报 消息,马女士是内蒙古人,2023年12月11日晚,她的儿子郝先生和女友在陕西神木某酒店住宿。她说,晚10时,儿子和女友发现酒店同层一房间内非常嘈杂,影响两人休息。儿子便找对方,提醒其小声一些,“他们有几个人在喝酒。”之后,一名拿着酒瓶的男子走向儿子房间,“我娃就回去,然后关上门,结果对方用脚踹门。”马女士说,儿子因为对方踹门,便开门与对方争执,没想到对方又来了一名男的,两人推搡间闯进了房间内,殴打其儿子。冲突发生后,郝先生与对方均选择报警。



图为事发监控画面,2名男子踹门与郝先生发生冲突

根据医院2023年12月12日的《诊断证明书》显示,郝先生诊断为“颜面部软组织损伤,右手部挫裂伤”。马女士说,“民警说,我娃在发生争执期间,因为用水杯砸了对方,对方头上缝了两针。”

监控视频——

双方发生争执后,先后3名男子到场

其中2名男子曾推搡闯入他人房间

根据监控视频显示,2023年12月11日晚11时16分许,一半裸男子在酒店客房门前,走廊另一侧,一名黄衣男子向其走来,双方疑似发生言语争执。半裸男子见黄衣男子走近,回房并关门。黄衣男子手中疑似拿着一罐啤酒,见到半裸男子关门后,连续3次踹门。半裸男子开门,黄衣男子多次推向对方胸部,均被甩开。此时,一名黑衣男子从一房间内走出,径直走向半裸男子,动手推搡。16分42秒,两男子推搡进入半裸男子的房内,约10秒后退出了房间。房间内,有人挥舞物品,疑似让两男子退后。双方争执期间,黄衣男子伸脚踹向房内半裸男子,后者将一物品砸向黄衣男子身上。

17分许,黑衣男子再次闯入房间,但很快退出并将门拉上。随后,半裸男子开门继续理论。此时,又一名男子从一房间内走出,到场劝阻。半裸男子与黄衣男子相互推搡,黄衣男子突然掌掴对方,半裸男子随即从房间内拿出物品砸向黄衣男子……双方冲突加剧。


画面中的半裸男子为郝先生 图/监控视频画面

马女士说,半裸的男子就是她儿子郝某。华商报记者注意到,第三名男子疑似是从另一房间内走出,未参与冲突。黄衣男子与黑衣男子与郝某有冲突。

女友讲述——

男友曾提醒对方小声,但半小时后嘈杂声再起

1月15日上午,华商报记者联系到郝先生的女友。据她回忆,2023年12月11日,她和郝先生入住酒店,晚上10时30分左右,他们听到同层有房间嘈杂,郝先生便去提醒了对方,“他们声音小了很多,但半小时左右,又开始吵。”郝先生出去后与对方发生了争执,结果两名男子进入了房内,“我当时没穿衣服,在被子里,他们进来就拉我的被子,男友见状便拉开他们,结果被他们打了头部。”

“被打头部后,男友拿起房间内的陶瓷罐,将他们赶出房间,然后两方继续在门口争执。”郝先生的女友说,因为郝先生被踹了一脚,他就用房间内杯子砸了对方……“我男友1个人,对方先后来了3个男的,且有人是喝过酒的,我们肯定比较害怕。”

警方回应——

认定双方系互殴,另一方也将面临拘留

家属不认可,认为属正当防卫

马女士说,2024年1月11日,郝先生被神木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她对警方的处置结果不认可,“我娃应属于正当防卫,但警方认定是互殴。”

1月15日,根据马女士与警方的录音显示,民警表示,根据调查结果,这件事被认定为互殴,双方均会面临处理,郝先生被警方行政拘留10日,对方也将面临行政拘留的处罚,“凡是传唤的都会被拘留……一个巴掌拍不响。如果对行政处罚的处理结果不认可,可以提出行政复议。”

对此,马女士表示,警方告诉她,如果要复议,需要等郝先生结束行政拘留才可以,“我们到时候会提出行政复议。”

1月15日下午,华商报记者联系到办案民警,对方表示媒体采访需联系神木市公安局政工科。记者联系到政工科,工作人员表示会去了解情况,协调回复。截至发稿,暂无回复。

律师分析——

若家属讲述属实,郝先生的行为应属防卫过当

警方对其行政拘留则明显过重

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清华大学陕西校友会法律顾问刘东晨说,“互殴”并非是法律术语,其仅仅是对斗殴行为的一种形象描述。互殴根据触犯的法律规定不同,可能导致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如果互殴行为触犯刑法,可能涉嫌同时触犯三个罪名: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这在法律术语上被称为“想象竞合”,即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三个罪名。一般来说,在想象竞合的情况下,择一重罪予以判处。如果互殴行为尚未达到触犯刑法的程度,根据互殴行为的情节,也可能因为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行政处罚,如行政拘留等。但不论是刑事案件还是行政案件,互殴行为中也可能存在着一方的正当防卫行为,当然,也可能存在防卫过当问题。

刘东晨指出,本案中,郝先生的行为应属于正当防卫,但由于其使用了水杯,造成了对方头部受伤,超过了必要限度,故属于防卫过当。

刘东晨分析道,本案有几个关键情节。

首先,郝先生对对方半夜吵闹行为提出质疑后,关门回到自己的房间。而对方对着郝先生的门不断叫骂踢踹,酒后闹事的主观意图非常强烈,行为具有明显的寻衅滋事性质。

其次,郝先生再次开门出来后,双方继续发生争吵并有肢体冲突动作,但对方两人冲进郝先生的房间,把寻衅滋事行为上升到擅自侵入他人居住场所——刑法规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

最后,虽然对方首先出手打了郝先生一记耳光后没有继续攻击,但先后3人到场,有人处于饮酒后的状态,是否醉酒难以判断,但拉架也没有居中调解——只是为了防止郝先生对同伴进行反击而拉架,并没有把同伴拉回房间。

因此,基于制止对方可能继续发生的侵害行为,郝先生进行积极反抗,应当属于正当防卫。遗憾的是在正当防卫中他疑似使用了水杯等坚硬器皿,给对方造成了一定伤害,故属于防卫过当。

刘东晨强调,本次事件中,即便郝先生确实属于防卫过当,若郝先生的家属、女友讲述属实,根据监控视频展示情况和法律规定,警方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天,明显过重。在社会现实中,不是每个人都有制止不文明行为的勇气的。如果有关部门机械执法,不问青红皂白各打五十大板,当人们再一次面对不文明现象的时候,谁还会挺身而出呢?

标签: 拘留  踹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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