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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泰州大学生居民基本医保信息

时间:2023-08-31人气:作者: 未知

2024年度泰州大学生居民基本医保信息

一、大学生如何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怎么缴纳?

  1.缴纳方式:根据江苏省文件要求,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学生(以下简称“大学生”)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大学生由学校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内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和个人缴费代收代缴

  2.缴纳时间:大学生参保后采用按学制一次性缴纳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模式,即一年一交。一般9-10月份学校会开始收缴。

  3.退费情况:大学生按学制参保缴费后,如有转学、退学、参军等情形的,在待遇享受等待期内可以办理退费手续,退费由学校负责统一办理,不受理个人申请。

  4.缴费金额:2024年度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880/人,其中个人缴费200/人•年(自己缴纳的部分)财政补助680/人•年

  二、大学生能享受到的医保待遇

  1.待遇享受时间:大学生参保缴费后自下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入学参保并缴纳次年保费的,入学当年的9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除已在异地享受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

  2.医保待遇:在待遇享受期内发生的符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基金按规定支付(有自付比例的药品和项目需个人先按比例支付),包括门统待遇、门诊大病待遇、门诊精神病待遇、门诊艾滋病、住院待遇和生育待遇等。

  3.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参保人员一个待遇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36万元。

  三、参保大学生如何享受门诊待遇

  因篇幅过大,因此折叠小结,缓解视觉疲劳,查看门诊待遇请点击:

  四、参保学生享受住院待遇

医疗机构等级

费用段及基金支付比例

起付标准

起付标准以上

至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

大学生

一级

300元

95%

二级

500元

90%

三级

1000元

80%

备注

1、一个自然年度内第二次住院(含双向转诊起付标准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第三次及以上住院(含双向转诊)的,免除住院起付标准。

2、同一病种,同一家医院15日内(第二次的入院时间-第一次的出院时间≤15日)二次返院的免收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如第一次住院未满起付标准,则需补差)。

3、因门诊特殊病病种住院的,不设住院起付标准。

  五、参保大学生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1. 办理登记: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居民,怀孕后携带结婚证、社会保障卡、生育登记服务证明等材料到具备建卡条件的医疗机构办理生育登记。

  2. 医疗待遇: 包括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的医疗费用。待遇享受期内内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基金支付比例40%,基金支付限额800元;发生的生育住院分娩费用,参照住院支付政策执行,其中在三级医疗机构就诊的,基金支付80%。

  3. 生育补助: 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生育或者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可享受生育补助待遇。补助标准为1300元/人次。

  六、大病保险待遇

  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发生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内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在待遇享受期内,个人支付金额2万元以上费用,可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不设最高支付限额。具体如下:

费用段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2万元至8万元

60%

8万元至10万元

65%

10万元以上

70%

  对困难人群提高大病保险待遇:在一个待遇年度内,个人支付金额1万元以上,可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不设最高支付限额。具体如下:

费用段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1万元至8万元

65%

8万元至10万元

70%

10万元以上

75%

标签: 微软  待遇  万元  参保  大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