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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救人溺亡申请见义勇为被认定“过程有瑕疵”:救的是朋友

时间:2023-05-06人气:作者: 佚名

小伙救人溺亡申请见义勇为被认定“过程有瑕疵”:救的是朋友

来源:封面新闻

封面新闻记者 石伟

“如果认定不是见义勇为,希望通过正式的方式告知我。如果认定是见义勇为,我希望堂堂正正拿到见义勇为证书。只有通报表扬没有证书,我不知道怎么跟孙子讲他爸爸的事。”2023年5月4日,还没走出丧子之痛的张智菊,正在等待开庭。

2020年5月,张智菊的儿子张文辉跳入河中救人时遇难,在申请见义勇为过程中一波三折。在三次认定为见义勇为之后,湖北襄阳谷城县政法委见义勇为促进会第四次“一致认定张文辉不属于见义勇为,但出于人文关怀,按见义勇为通报表扬,不颁发荣誉称号和证书。”

封面新闻记者联系谷城县政法委,负责该事件处理的工作人员表示需要联系县委宣传部。县委宣传部新闻科阮姓工作人员则婉拒了采访。

有律师认为,本次事件中的朋友关系中相互并无法定救助义务,饮酒情节与救人行为无关,所谓瑕疵不应影响见义勇为认定。

小伙酒后救人溺亡

评见义勇为遭遇波折


事发监控截图(受访者供图)

事发景区监控显示,2020年5月31日凌晨,一名男子独自划着小船离开岸边,之后跌落水中,在水面挣扎。岸边另一男子见状,跃入水中向落水者游去。施救者赶到落水者身边之后,出现了十几秒僵持,之后落水者游向小船,并攀爬上去。施救者则回头向岸边游,但在途中出现体力衰竭情况,反复划动手臂却无法前进,之后沉入水中。

视频中的落水者是李明(化名),施救者是张文辉。

张智菊提供了一份警方告知家属事件过程的录音。录音显示,2020年5月30日下午,李明、李军(化名)邀请张文辉到当地一处私人承包的景区游玩,当晚9点多又有其他朋友到达,之后一起吃烧烤、喝酒。其中,张文辉喝了2两白酒和少量啤酒,李明、李军也各自喝了酒。三人聊天到凌晨,之后相约到河边准备洗身上的汗水。期间,李明自行划船时落水,张文辉从岸边下水救人时遇难。李军因不会游泳一直在岸边,李明因黑暗中对水面恐惧,未对张文辉施救。

张智菊介绍,她的爱人患有直肠癌,张文辉的去世给家里带来很大的打击,“安葬回来的路上,遇到一个小伙子,他说两年前他不小心落水了,也是张文辉救起来的。他是退伍回来的,见到这种事都很热心。”

“镇上让我们把尸体下葬,他们去递交材料申请见义勇为,之后又说不符合见义勇为标准。”张智菊说,在反复奔走、协调之后,相关部门让景区赔偿了25万元,李明赔偿了10万元,李军赔偿了2万元。

“事发之后,李明和李军曾跪在我面前道歉,逢年过节也常到家里看望。反复折腾之后,他们心里也有了疙瘩,不再到家里了。”张智菊说,相关部门多次让家里提诉求,她们都拒绝了金钱方面的要求,只希望对张文辉的行为认定为见义勇为。

4次见义勇为认定结果相反

官方称过程存在“明显瑕疵”

2020年12月,谷城县政法委见义勇为促进会以红头文件发布了对张文辉的表扬通报。通报称,张文辉被邀约前去游玩,三人酒后相约下河洗澡,张文辉救人时溺亡,经专家评审决定对张文辉同志见义勇为行为通报表扬,同时号召全县向张文辉学习。


2021年的书面回复中,张文辉第三次被认定为见义勇为(受访者供图)

“这个文件认定了属于见义勇为,但只通报表扬,没给予荣誉称号和证书。我们向襄阳政法委提出复核,襄阳政法委书面回复,要求谷城县政法委见义勇为促进会重新调查处理。”张智菊介绍,2021年6月,谷城县政法委书面通知撤销此前的通报表扬,重新出具另一份通报表扬。

在新的通报表扬中,描述事情经过的措辞更改为“张文辉与人相约游玩,张文辉提议下河洗澡,河边有警示标志及救生衣”。新的通报再次认定张文辉见义勇为行为,给予通报表扬,并号召全县学习。

同日,谷城县见义勇为促进会书面回复张智菊称,再次组织专家评审,一致认定其行为属于见义勇为,但综合前后情况看,过程存在明显瑕疵,故维持了此前通报表扬的结论;襄阳政法委认为此前的通报表扬行文主体及形式不规范,通报的依据不具体、不明显,要求重新调查处理,故而撤销了此前的通报,作出了新的通报 。


2022年的书面回复中,张文辉不被认定为见义勇为(受访者供图)

2022年11月,谷城县见义勇为促进会再次书面回复张智菊,给出了相反的评定。书面材料称,张文辉救人属于法定救助义务,构不成见义勇为,但鉴于他在通行人员落水后有救人行为,出于人文关怀,决定给予见义勇为通报是正确适度的褒奖。

“前边三次认定属于见义勇为,最后一次一致认定不属于见义勇为。他们说救人前有饮酒行为,救的对象是同行的朋友,不算见义勇为,但出于人道主义还是算作见义勇为,只通报表扬,不给荣誉称号。”张智菊称,无法接受这种模棱两可的认定,如果属于见义勇为就应该按照规定颁发称号证书,如果不属于见义勇为就应清楚明确出具结论。

当地婉拒采访,称“当面来跟我们领导汇报”

律师:所谓瑕疵不影响见义勇为认定

5月4日,封面新闻记者电话联系谷城县政法委,负责处理该事宜的工作人员表示,采访需先与县委宣传部联系。谷城县委宣传部值班人员表示,采访事宜需联系宣传部新闻科,并告知了一位阮姓科长电话。阮科长称,没有文件任命他是领导,他无法代表单位发言,采访事宜需要记者携带材料前往办公室,“跟我们领导当面汇报再说,我这话只能代表个人”。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介绍,我国对于见义勇为的认定没有全国统一的评定标准,各地细则中最基本的条件是,在没有法定救助义务的前提下,为了保护他人人身安全而实施的救助。

“关键在于是否有法定救助义务。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夫妻以及未成年学生与老师之间存在法定救助义务,一般情况下朋友之间不存在法定救助义务,男女朋友之间也不存在这种义务。”付建介绍,如果张文辉带领着行动不便、无自主行为能力的朋友外出遇险,那他对朋友具有救助义务,但此事件中张文辉的朋友是正常行为能力者,即便共同饮酒了,相互也不具备跳水救人这样的救助义务,其救人行为应属于见义勇为。

至于救人前有饮酒行为,岸边有救生衣但救人时未穿戴等情况,付建认为均不影响救人行为本身的性质。“有些人没喝酒不一定有胆量救人,见义勇为与喝酒与否无关,而是看他本人是不是为了救助他人挺身而出。救人者在紧急情况下不一定能完全细致观察环境,没看到救生衣或者没穿救生衣就去救人,只能说明当时的举动是本能反应,不该苛责而认为是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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