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闻百科,有趣实用的生活常识!

手机版

有趣实用的生活常识!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热点

泰安关于公积金使用电子证照的通知

时间:2022-10-21人气:作者: 佚名

泰安关于公积金使用电子证照的通知

  泰安公积金电子证照使用通知

  自即日起,凡持有山东省居民身份证的缴存职工,如在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等业务,通过“爱山东”APP和“泰安电子证照”支付宝小程序申领并出示电子身份证、电子不动产证,无需再出示实体证照,即可办理公积金业务;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等业务时,也可以主动关联上传电子身份证、电子不动产证。电子身份证、电子不动产证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0年11月6日

标签: 电子  泰安市  证照  不动产  泰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