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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游“6·23”货车追尾爆燃致6死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时间:2023-11-10人气:作者: 佚名

浙江龙游“6·23”货车追尾爆燃致6死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浙江省衢州市应急管理局11月1日发布《351国道浙江龙游段“6·2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2023年6月23日13时51分许,351国道16KM+300M龙游县塔石镇窑三线灯控路口时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6人死亡、2人受轻微伤,五车及财物焚毁,直接经济损失1192.7余万元。


事故现场航拍图 图源:事故调查报告

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因车辆追尾碰撞造成车上可燃液体泄漏后爆燃,进而引发事故现场车辆燃烧蔓延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发时,张某明驾驶肇事半挂车,途经351国道16KM+300M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塔石镇窑三线红绿灯路口时,未采取减速、制动措施,追尾碰撞一辆轻型栏板货车,继而造成另一辆轻型栏板货车、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以及另一辆半挂车发生连环碰撞,小型普通客车被挤压至前方重型半挂车底部。碰撞发生后肇事半挂车发生爆燃,并蔓延事故现场全部五辆车辆。事故造成肇事半挂车驾驶员张某明,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孙某及乘客郑某云、孙某诚、孙某音、孙某乐等6人死亡。16时39分,火势被扑灭,因过火现场温度较高,继续采用泡沫覆盖、冲水等方式冷却事故车辆。19时55分许,完成现场降温并清理泡沫,同步启动车辆破拆救援工作。22时许,现场破拆救援工作完成,经全力搜救共发现有6具遇难者遗骸。


肇事车辆现场照片 图源: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司法鉴定、人员询问、视频分析,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张某明驾驶车辆至红绿灯路口时,超速行驶且未及时减速制动导致追尾碰撞,致使该车运载的二甲苯以及该车辆油箱内柴油瞬间泄漏、起火,进而引发整个事故现场车辆燃烧蔓延,碰撞和燃烧蔓延造成事故伤亡后果。

张某明,男,38岁,肇事车辆驾驶人,在事故中死亡,事故调查报告建议免于追究责任。

事故发生后,龙游县公安局第一时间成立专案组,以重大责任事故罪立案侦查,分赴江西、山东、南京、舟山等地开展调查,目前已对相关涉事企业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