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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经开区洛羊街道新增部分区域临时性静态管理通告(2号)

时间:2022-11-08人气:作者: 未知

昆明经开区洛羊街道新增部分区域临时性静态管理通告(2号)

  关于调整新增昆明经开区洛羊街道部分区域实行临时性静态管理的通告(2号)

  一、静态管理时限及核酸检测要求

  自2022年11月8日8时起,临时静态管理时间将根据疫情发展和核酸检测情况实时调整,科学有序解除管控措施,相关情况另行通告。

  静态管理期间区域内人员按照“每日一检”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后续根据核酸检测情况和疫情形势动态调整。检测期间确保应检尽检,做到全覆盖、无死角,请各位市民朋友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保持区域静态管理

  严格执行静态管理范围内的管理措施,静态管理区域内实行24小时巡逻值守,对进出静态管理区的市政道路、公路和便道实施交通管制,车辆和人员执行“只进不出”要求。承担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应急抢险、医疗救治、民生保障、值班值守等任务的人员一律持有效证件出入,其他车辆和人员严禁通行。

  三、做到非必要不流动

  静态管理期间,暂停举办各类民俗活动。严格执行丧事延办、其他一律不办。所有人员一律居家,禁止聚会、聚餐、串门等聚集行为,确有应急就医等特殊情况需离开静态管理范围的,需上报经开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同意,并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方可出入。

  四、暂停有关经营活动

  静态管理期内暂停各类集市交易,保障群众基本需要的生活超市、药店、医疗机构等必需场所确需营业的,员工必须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上岗。其他营业场所、门店一律暂停营业。

  五、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目前,临时静态管理区各类生活物资储备充足,请广大人民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自觉配合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履行疫情防控的法定义务,认真执行疫情防控的政策规定。对拒绝接受检验检疫、集中隔离或者治疗,隐瞒涉疫行程和密切接触史,拒不向社区报备,或者阻碍疫情防控公务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追究责任。

  以上措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附件:调整新增昆明经开区洛羊街道静态管理区域图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1月8日

标签: 静态  疫情  核酸  防控  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