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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栾川县中小学招生政策(栾川县2021年中小学招生政策)

时间:2023-07-31人气:作者: 佚名

2023栾川县中小学招生政策(栾川县2021年中小学招生政策)

  一、招生工作原则

  1.坚持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2.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排列先后顺序,实行分类、分批招生。

  3.坚持合理控制班额。

  4.坚持面向全体,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5.落实好优抚对象子女优待政策。

  6.保障不同群体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7.保证学生有充足报到时间。

  8.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

  二、招生报名办法及程序

  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使用全省同一招生平台,同时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http://ywzs.jyt.henan.gov.cn/

  小学招生网址:http://ywzs.jyt.henan.gov.cn/xxzs/

  初中招生网址:http://ywzs.jyt.henan.gov.cn/czzs/

  手机或电脑均可登录

  (一)8月5日至10日,全县中小学统一报名,并进行信息采集,学校要妥善保护好学生和家长信息,不得向社会和他人泄露。对因为报名多所学校或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造成学生不能正常入学的,后果由监护人自己承担。

  (二)8月12日至14日,各学校公布录取结果,县城区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教体局统计后进行二次补录,统筹安排到县城区其他学校或附近的乡镇学校。

  (三)全县中小学统一8月23日发放入学通知书。

  三、招生条件、范围和对象

  (一)招生条件

  1.初中招收属于本校招生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

  2.小学招收属于本校招生范围内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和对象

  1.县城区初中

  ①实验中学河北校区:城关镇陈家门、兴华路北、耕莘东路、兴华路南4个社区居民子女;县城区内职工子女;符合招生报名资格第五项规定,且在学校附近居住的随迁子女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②实验中学河南校区(原城关中学):城关镇君山路、西地、上河南、大南沟4个社区居民子女;县城区伊河以南居住的职工子女;符合招生报名资格第五项规定的随迁子女和长期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③一高附中:栾川乡辖区居民子女;县城区内职工子女;符合招生报名资格第五项规定,且在学校附近居住的随迁子女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④实验中学城东校区(暂时借用洛阳市实验小学栾川分校校舍设立初中部招收七年级新生):全寄宿,主要分流县城区符合实验中学(河北校区)招生条件的七年级新生。需到实验中学(河北校区)统一报名后,根据学校招生情况确定分流。

  2.县城区小学

  ①实验一小:伊河以南,长春路以西至漫子头;伊河以北,八一路以西至城关镇辖区。

  ②实验二小:伊河以南,伏牛路以东、南沟河以西;鸾州大道(方皮路)以南、长春路以东;大南沟社区。

  ③实验三小:兴华路以北,八一路以东,伏牛路以西的城关镇辖区。

  ④实验四小:南沟河以东栾川乡各社区。

  ⑤实验五小:伊河以北,兴华路以南,程家巷-下地巷以东,伏牛路以西;伊河以南,君山路以北,君伊路以东,伏牛路以西;北沟河以东,伊河以北东至画眉水岸小区。

  ⑥城关一小:伊河以北,兴华路以南、八一路以东、程家巷-下地巷以西;伊河以南,长春路以东、君山路以北、君伊路以西。

  ⑦城关二小(西佛庙小学):长春路以东、伏牛路以西、君山路以南、鸾州大道(方皮路)以北。

  ⑧栾川乡城西小学(双堂小学):西河、双堂、雷湾、后坪各村(社区)。

  ⑨洛阳市实验小学栾川分校:七里坪以东栾川乡各行政村居民子女和符合实验一小、实验二小、实验三小、实验五小招生条件的居民子女。

  ⑩栾川乡城东小学(方村小学):朝阳、方村、养子口、樊营、百炉、寨沟各村(社区)。

  以上10所小学同时可招收符合招生报名资格第五项规定,且在学校附近居住的随迁子女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3.优仕树人学校

  优仕树人学校为民办学校,执行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

  4.伊禾书院

  伊禾书院为民办学校,执行民办学校收费标准,以招收伊禾幼儿园毕业且有意向在该校就读的一年级新生。

  5.乡镇学校

  上述以外的乡镇初中和小学招收本辖区内居民和长期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四、计划设置

  (一)城区及周边乡镇初中

  (二)城区小学

  (三)其他乡镇学校

  上表内以外的乡镇学校招收本辖区内居民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做到应收尽收。

  县城区学校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按先后顺序招生。符合前面条件的招满时,则符合后面条件的分流到其他未录满的学校。资格顺序依次为:

  1.房户一致。有招生辖区内户口和住房(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等);

  2.有户无房。有所在学区户口,提供户口本;

  3.有房无户。无所在学区的户口,但在该学区内购买有商品房(提供房产证或其它佐证材料等);

  4.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县城区有固定工作,且能提供真实的社保凭证。

  5.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无城区户口,且未在所属学区内购买有房屋,但长期在县城区务工人员子女(提供居住证,经商人员提供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等,务工人员提供加盖公章的工资表复印件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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