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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补充公告

时间:2022-09-16人气:作者: 未知

湖北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补充公告

  湖北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补充公告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调整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日期的通知》精神,我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开始时间调整为1月24日,具体安排如下:

  网上报名时间:1月24日9:00至27日16:00

  报名资格审核时间:1月24日9:00至27日17:00(具体审核方式见各考区审核补充通知)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1月27日24:00

  其他报名要求,请参照《湖北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1月19日

  

  《湖北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报考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学历要求: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考区选择: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学生报考本次笔试,可凭学校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见附件1)或学信网上的学籍报告,选择就读院校所在考区报考,也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考区或有效期内居住证所在地考区报考。

  社会考生:具有我省户籍的社会考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考区(神农架林区户籍的考生选择十堰考区)或居住证申领地考区报考。非我省户籍的社会考生,必须持有我省的居住证才能报考。居住证必须为原件,且在有效期以内。办理证明或办理回执不能作为报名依据。

  在湖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各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我省居住所在地考区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有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可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现役军人:部队驻地在我省的现役军人,可在驻地考区报考。

   5.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6.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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