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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不足不起诉司法解释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时间:2024-04-12人气:作者: 佚名

证据不足不起诉司法解释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一、证据不足不起诉司法解释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证据不足不起诉的相关规定是,对于二次退回补充调查或者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经检察长批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三百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二次退回补充调查或者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经检察长批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对于经过一次退回补充调查或者补充侦查的案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且没有再次退回补充调查或者补充侦查必要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刑事案件证据不足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

(二)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

(三)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

(四)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不能排除合理怀疑的;

(五)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不符合逻辑和经验法则,得出的结论明显不符合常理的。

三、刑事案件不起诉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五)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刑事案件定罪证据需符合哪些要求?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总的来说,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检察院是不会直接提起公诉的,即便提起了公诉,若确认证据不足,人民法院也只能作出无罪判决,因为定罪的证据必须确实充分。侦查机关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做到这一点的,才能移送审查起诉。

标签: 证据  不起诉  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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