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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构成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时间:2023-05-24人气:作者: 未知

如何确定构成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盗窃国家机关公文罪的构成包括:
1、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2、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盗窃、抢夺或者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或印章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标签: 国家机关  公文  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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