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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条件(新乡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时间:2023-12-17人气:作者: 佚名

新乡市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条件(新乡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申请条件

  1.持有当地常住户口且在户籍地居住的居民;

  2.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

  申请材料

  1. 申请书

  2. 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

  3. 身份证

  4. 户口本

  5. 收入证明

  6. 家庭刚性支出证明

  7. 根据申请家庭实际情况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哪些属于不予纳保情形

  1.家庭拥有机动车辆、船舶、大型农机具等大型机械的(作为唯一谋生手段的小型经营性车辆、普通摩托车、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辆等除外);

  2.拥有2套(含)以上住房(实际人均建筑面积超出当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3.拥有商铺、办公楼、厂房、酒店式公寓等(唯一住宅兼做家庭经营性用房的除外)或经营企业、注册公司的;

  4.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商业保险等金融性资产总值人均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

  5.安排子女自费留学的;

  6.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的;

  7.参与或从事国家政策和法律明令禁止活动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8.不配合工作人员核查的;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碍、影响低保工作人员正常工作的;

  9.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不予保障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