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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公积金建房提取材料汇总 公积金提取张家口公积金提取

时间:2023-07-02人气:作者: 未知

张家口公积金建房提取材料汇总 公积金提取张家口公积金提取

  张家口公积金建造自住住房提取

  职工建造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批准建造、翻建当月之前(含当月)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且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实际支出费用。

  (一)农村及城郊集体土地职工建造自住住房。

  (1)提供材料:

  ①《宅基地证》或《契证》;

  ②《集体土地使用证》;

  ③住建部门出具的施工许可证;

  ④建房费用发票;

  ⑤本人及配偶身份证;

  ⑥结婚证;

  ⑦本人银行卡。

  (2)提取流程:由业务办理部门受理、实地勘查、初审、扫描建档,经复核后,出具提取业务回单,本人签字确认。

  (二)市区范围国有土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1. 职工建造自住住房

  (1)提取材料:

  ①建设规划许可证明材料;

  ②建房款发票;

  ③本人及配偶身份证;

  ④结婚证;

  ⑤本人银行卡。

  (2)提取流程:由业务办理部门受理、实地勘查、初审、扫描建档,经复核后,出具提取业务回单,本人签字确认。

  2. 职工翻建自住住房

  (1)提供材料:

  ①原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

  ②旧房翻建许可证明材料;

  ③翻建费用发票;

  ④本人及配偶身份证;

  ⑤结婚证;

  ⑥本人银行卡。

  (2)提取流程:由业务办理部门受理、实地勘查、初审、扫描建档,经复核后,出具提取业务回单,本人签字确认。

标签: 自住  住房  回单  业务  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