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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内容 清远市工伤保险规定

时间:2023-08-02人气:作者: 佚名

清远市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内容 清远市工伤保险规定

(1)工伤医疗待遇,包括治疗工伤的医药费用、康复费用,以及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护理费、外地就医的食宿费。

(2)停工留薪期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不变。

(3)因工死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伤补助金。

(4) 伤残补助,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两项限5-10级伤残。

(5) 生活护理费,评残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按护理等级发给50%-30%的生活护理费。

(6) 伤残津贴,1-4级伤残,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5-6级伤残,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不能安排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标签: 伤残  补助金  工伤  待遇  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