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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之后怎么办 南京市就业困难人员

时间:2023-04-24人气:作者: 未知

南京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之后怎么办 南京市就业困难人员

  认定后可以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打开“江苏人社网办大厅”网站(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点击“个人办事”—“就业创业”—“就业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领”。

  就业困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被认定为就业困难:

  (一)申请人申请当月或上月有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记录(不包括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所得)的;

  (二)申请人担任市场主体出资人、负责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除外)、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不包括从二级市场上购买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