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积金购房提取材料
购买二手房提取申请材料(原件)
1、已实行合同网上备案查询的,需提供: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已备案的房产买卖合同(同时提供查询方式);
(3)首付房款凭证。
(4)其他相关资料:
① 提取购房人配偶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能证明夫妻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②提取购房人子女、父母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能证明子女、父母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③购房合同中买受人为两人及以上的,提取非主购房人配偶、子女、父母的公积金时,需提供非主购房人与主购房人的关系证明。主购房人:是指购房合同中买受人栏填写的第一顺序人。
④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2、未实行合同网上备案查询的,需提供: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房产买卖合同;
(3)权属变更后房屋产权证(因办理购房贷款而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的,可以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并加盖抵押登记机关公章);
(4)契税完税证。
(5)其他相关资料:
① 提取购房人配偶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能证明夫妻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②提取购房人子女、父母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能证明子女、父母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③房屋产权证买受人为两人及以上的,提取非主购房人配偶、子女、父母的公积金时,需提供非主购房人与主购房人的关系证明。主购房人:是指房屋产权证买受人栏填写的第一顺序人。
④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购买西安市拆迁安置房提取申请材料(原件)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西安市房屋管理部门制式的拆迁安置协议(或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
3、缴纳房款凭证;
4、若安置时首次申请提取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分房证明、财务费用结算表和缴房款凭证。
5、其他相关资料:
(1) 提取被拆迁人配偶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能证明夫妻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2)提取被拆迁人子女、父母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能证明子女、父母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3)被拆迁人为两人及以上的,提取非主被拆迁人配偶、子女、父母的公积金时,需提供非主被拆迁人与主被拆迁人的关系证明。
主被拆迁人:是指协议中被拆迁人栏填写的第一顺序人。
(4)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购买西安市单位出售公房提取申请材料(原件)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房改部门的批复文件(无法提供房改部门批复文件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售房单位公章);
3、房改部门已审批的楼栋分户价格表(无法提供房改部门已审批楼栋分户价格表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售房单位公章);
4、职工交纳房款凭证。
5、其他相关资料:
(1) 提取购房人配偶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能证明夫妻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2)提取购房人子女、父母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能证明子女、父母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3)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购买商品房(现房)提取申请材料(原件)
1、已实行合同网上备案查询的,需提供: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提供查询方式);
(3)首付房款凭证。
(4)其他相关资料:
① 提取购房人配偶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能证明夫妻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②提取购房人子女、父母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能证明子女、父母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③购房合同中买受人为两人及以上的,提取非主购房人配偶、子女、父母的公积金时,需提供非主购房人与主购房人的关系证明。主购房人:是指购房合同中买受人栏填写的第一顺序人。
④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2、未实行合同网上备案查询的,需提供: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商品房买卖合同;
(3)房屋产权证(因办理购房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可以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并加盖抵押登记机关公章);
(4)契税完税证。
(5)其他相关资料:
① 提取购房人配偶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能证明夫妻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②提取购房人子女、父母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能证明子女、父母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③房屋产权证买受人为两人及以上的,提取非主购房人配偶、子女、父母的公积金时,需提供非主购房人与主购房人的关系证明。主购房人:是指房屋产权证买受人栏填写的第一顺序人。
④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购买商品房(预售)提取申请材料(原件)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网上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需提供查询方式,非网上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需加盖当地房产管理部门的备案登记章,或出具备案登记证明);
3、首付房款凭证原件。
4、其他相关资料:
(1)提取购房人配偶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能证明夫妻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2)提取购房人子女、父母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能证明子女、父母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3)购房合同中买受人为两人及以上的,提取非主购房人配偶、子女、父母的公积金时,需提供非主购房人与主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主购房人:是指购房合同中买受人栏填写的第一顺序人。
(4)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见表格下载)。
附件下载
2023年度珠海市实体书店扶持申报对象及条件
符合城市发展规划要求和区域布局需求的书店。(1)人阅读时间:2023-03-102023年度珠海市实体书店补贴类别及标准
《关于做好2023年度实体书店扶持申报工作的通知》指出,扶持方式为事后扶持,扶持类别包括经营场地扶持、稳岗扶持、网点建设扶持、项目扶持、贴息五类。(1)人阅读时间:2023-03-102023年度珠海市实体书店扶持申报指引(珠海新开的书店)
符合条件的书店可以在2023年4月1日至30日期间进行网上申报。具体平台详见正文。(1)人阅读时间:2023-03-102023年度珠海市实体书店补贴申报平台有哪些?
符合条件的书店可以在2023年4月1日至30日期间登录珠海市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珠海文明网进行网上申报。(0)人阅读时间:2023-03-102023年度珠海市实体书店扶持申报对象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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