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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惠桂保理赔流程(广西惠保险)

时间:2022-05-17人气:作者: 未知

广西惠桂保理赔流程(广西惠保险)

  第一步:申请理赔

  1、电话报案:拨打国富人寿全国客服热线4006946688。

  2、线上报案:关注“惠桂保”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个人中心>理赔服务>理赔报案。

  3、线下申请:在“惠桂保”微信公众号下载并填写理赔申请书,递交或邮寄索赔材料至国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第二步:准备材料

  1、理赔申请书;

  2、被保险人、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二代身份证需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3、新生儿或未成年人出险,需提供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复印件,出生证明、户口簿);

  4、医疗费用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如在其他保险公司或医保申请过报销,请在复印件上加盖其他保险公司或医保公章);

  5、病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出院小结、门诊病史记录、诊断证明书、病理及其他各项检查检验报告(复印件);

  6、银行账户信息:包括开户行、户名、账号(如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需提供法定监护人银行账户);

  7、申请授权第三方代为领取理赔金仅限于法定监护人之间,并需同时提供双方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授权双方需在理赔申请书委托人、被委托人处签字;

  8、若存在第三方先行赔付的情况,需提供第三方结算分割单原件与之对应的发票复印件;

  9、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原件,如交通意外事故的,除上述资料以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交通事故认定书及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

  10、当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原件)。

  

  注意事项

  1、保险公司在接收到您的材料后将尽快处理: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会在资料完整之日起5日内做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30日内作出核定。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自做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2、指定医院的约定:

  (1)指定医院是指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院,可通过各地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官网查询。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广西医保,查询各地定点医院。

  (2)已办理医保异地就医备案的,在基本医疗参保地外医疗机构(仅限中国大陆境内的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医,可正常申请理赔;未经医保备案转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地外定点医院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40%。

  3、被保险人参保时不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区内各地市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公费医疗保险参保人的,或者未使用基本医疗保险先行报销结算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4、被保险人在生效日前如已患如下重大疾病,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具体重大疾病包含:

  (1)肿瘤: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淋巴瘤);

  (2)肝肾疾病:肾功能不全;肝硬化、肝功能不全;

  (3)心脑血管、糖脂代谢疾病:缺血性心脏病(含冠心病、心肌梗死)、慢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三级及以上);脑血管疾病(脑梗死、脑出血);高血压病(III期);糖尿病且伴有并发症;

  (4)肺部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病、慢性呼吸衰竭;

  (5)其他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瘫痪、再生障碍性贫血、溃疡性结肠炎、真红细胞增多症、重型β地中海贫血、克罗恩病、多发性硬化、肢端肥大症、尼曼匹克病、高苯丙氨酸血症、精神分裂症、骨髓纤维化、肺动脉高压。

  5、审核中,若需要您补充其他材料等情况,烦请您予以配合,以便保险公司尽早完成理赔。

  提示:保险公司收取索赔资料并不视为保险人已作出了赔付承诺;保险公司可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要求被保险人补充提供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