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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门诊特殊慢性病怎么认定

时间:2023-10-11人气:作者: 未知

赣州门诊特殊慢性病怎么认定

  门诊特殊慢性病认定方式:

  参保人提供二级及以上医院慢 性病相关的诊疗记录、检查报告、出院记录、疾病证明等病例 资料,向有资质的二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医院提出申请,医保定 点医院根据《赣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鉴定标准(试行)》进行鉴定。

  门诊特殊慢性病共30种,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70%。

  病种:I类(长期门诊治疗类)慢性病8种:(1)恶性肿瘤;(2) 再生障碍性贫血; (3)系统性红斑狼疮; (4)慢性肾功能衰竭 (尿毒症期); (5)帕金森氏综合症; (6)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7)地中海贫血(含输血); (8)血友病。(I类病种年度封顶线10万)

  Ⅱ类(长期门诊用药类)慢性病22种:(9)脑卒中后遗症;(10)重症肌无力; (11)精神病; (12)高血压病; (13)糖尿病;(14)结核病;(15)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梗塞、 搭桥术、支架植入术后); (16)慢性心功能衰竭(Ⅱ级以上心脏合并心功能不全、慢性房颤、原发性心肌病); (17)慢性肝炎(肝硬化); (18)慢性支气管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支气管哮喘); (19)慢性肾病; (20)癫痫;(21)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22)痛风; (23)股骨头坏死; (24)艾滋病;(25)类风湿性关节炎; (26)老年痴呆症(阿尔茨海默病); (27)泌尿系统结石病;(28)重度骨质疏松症;(29)甲状腺功能亢进; (30)强直性脊柱炎。(II类慢特病每年每种5000元,同时患多种慢特病的年最多15000万元)

标签: 慢性病  门诊  医保  赣州市  地中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