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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丹东新型学徒制的受理机构

时间:2022-10-26人气:作者: 未知

辽宁丹东新型学徒制的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

  各县(市)区就业人才部门

  东港市就业创业部:0415-6600709

  凤城市就业和人才部:0415-8124694

  宽甸县考试培训部:0415-5836922

  振兴区就业人才服务部:0415-2316361

  振安区培训服务部:0415-2890135

  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人力资源开发培训部:0415-3105732

  政策内容

  面向依法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人员(自签订劳动合同或转岗之日起3年内)为培养对象。学徒培养目标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培养期限中级工通常为1年,高级工通常为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