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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哪些情況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邢台市哪些情况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明)

时间:2022-10-20人气:作者: 佚名

邢台市哪些情況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邢台市哪些情况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明)

  经审核,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未按照不动产登记机构要求进一步补充材料的。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授权委托书与申请人不一致的。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不符合不动产单元设定条件的。

  申请登记的事项与权属来源材料或者登记原因文件不一致的。

  申请登记的事项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相冲突的。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如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未依法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土地租金、海域使用金或者相关税费的;

  按土地价款缴纳比例分割申请登记的,无合法用地批准等土地登记申请要件的;

  对经营性用地没有按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的;协议出让地价低于出让底价的;违反规划改变土地用途的;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而设定抵押的;异议登记期间未经异议登记权利人同意,申请办理抵押登记的:查封登记解除前权利人处分该不动产申请登记等。

  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对有权属争议的土地,应该在依法解决争议之后进行登记。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包括超过耕地、草地林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海城使用权的期限;地役权的期限;抵押权的期限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标签: 不动产  期限  申请人  土地  权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