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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流动人口异地护照申请材料(防城港市户籍办事大厅)

时间:2022-10-17人气:作者: 佚名

防城港流动人口异地护照申请材料(防城港市户籍办事大厅)

  一、为符合条件的内地居民异地办理普通护照的便利措施

  1、属南宁市户籍人员的非南宁市户籍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的(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1)交验填写完整、真实、清晰的申请表;

  (2)提交符合制证要求的近期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照片(规格33mm×48mm);

  (3)交验申请人本人居民身份证(16岁以下人员可免交)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双方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5)未满16周岁申请办理普通护照的,应由其一方监护人陪同,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及其一方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申请)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亲笔开具的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2、非南宁市户籍的就业和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未满16周岁的子女(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1)交验填写完整、真实、清晰的申请表;

  (2)提交符合制证要求的近期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照片(规格33mm×48mm);

  (3)交验申请人本人居民身份证(16岁以下人员可免交)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属就业人员的需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5)属就学人员的需提交在读高等院校所出具的就读证明;

  (6)属就业、就学人员配偶、子女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居住证或暂住证明)及双方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7)未满16周岁申请办理普通护照的,应由其一方监护人陪同,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及其一方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申请)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亲笔开具的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为60周岁(含)以上老人在居住地就近办理普通护照的便利措施

  1、交验填写完整、真实、清晰的申请表;

  2、提交符合办证要求的申请人照片;

  3、交验申请人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提交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居住证或暂住证明);

  三、为内地居民在居住地就近办理换、补发普通护照的便利措施

  1、交验填写完整、真实、清晰的申请表;

  2、提交符合制证要求的近期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照片(规格33mm×48mm);

  3、交验申请人本人居民身份证(16岁以下人员可免交)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提交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居住证或暂住证明);

  5、申请换发普通护照的还须提交原普通护照及复印件;

  6、未满16周岁申请办理换、补发普通护照的,应由其一方监护人陪同,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及其一方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申请)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亲笔开具的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