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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通州区关于沿海新冠肺炎防控的通告

时间:2022-09-20人气:作者: 佚名

南通通州区关于沿海新冠肺炎防控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沿江、内河地区社会面治安管控,依法从严防范和打击偷渡、走私活动,严防境外新冠肺炎疫情从江、海通道输入通州,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通告如下:

  一、出江(海)作业人员须做好自身防护,尽量避免与境外船舶、人员接触。

  二、未经检疫的入境船舶,不得上下人员、装卸行李及其他货物。

  三、禁止“三无”(无船名船号、无船舶检验证书、无船籍港)船舶在我区沿江和内河水域航行、停泊、作业;禁止船舶套用它船船名、船号和船籍港、伪造船舶检验证书和船舶登记证书;未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制造、购置的船舶和套用它船船名、船号的船舶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船舶,经船舶登记、检验机构认定,按“三无”船舶进行处置。

  四、禁止为“三无”船舶提供加水、加油、加冰、供电、停泊、装卸、维修、销售等服务。

  五、严禁偷越国(边)境和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严禁任何企业、个人私自容留、藏匿、运送非法入境人员(含我国公民、外籍人员);严禁从事走私活动。

  六、违反以上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偷(私)渡组织者、参与者以及各类走私活动。凡经查证属实的,按照一条举报线索给予人民币两千元的标准进行奖励,同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隐私及人身安全。对窝藏、包庇、帮助违法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威胁、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24小时举报电话:110。

  特此通告。

  小编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