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闻百科,有趣实用的生活常识!

手机版

有趣实用的生活常识!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常识

重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区别 重庆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的区别

时间:2023-01-05人气:作者: 未知

重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区别 重庆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的区别

  1、面对不同的人群:城市职工医疗保险主要面向有工作单位或从事个人经济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城市居民医疗保险主要面向老年居民、生活津贴对象、严重残疾人、学生、儿童等城市非从业人员。

  2、支付标准和来源不同:城市职工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支付,不享受政府补贴。城市居民医疗保险的支付标准一般低于职工医疗保险,政府在个人支付的基础上给予适当的补贴。

  3、待遇标准不同:城镇居民医保由于筹资水平较低,医疗待遇标准总体上略低于职工医保。

  4、支付要求不同:城市职工医疗保险设置最低支付年限,达到支付年限(男25年、女20年),退休后不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城市居民医疗保险不设置最低支付年限,必须每年支付,不支付不享受待遇。

  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政策

  2022年重庆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1、门诊报销比例:

  (1)一级医疗机构60%;

  (2)二级医疗机构40%;

  (3)三级医疗机构不报销。

  2、年报销限额:

  (1)一档参保人300元;

  (2)二档参保人500元。

  3、起付线标准:

  (1)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

  (2)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200元;

  (3)三级医疗机构不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医保住院报销标准

  居民医保一档参保人员住院政策范围内费用在基本医保起付标准以上至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

  一档参保人在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到50%(原为40%);在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到70%(原为65%)。

  二档参保人在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到75%(原为72%);在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到55%(原为50%)。

  未成年人在上述基础上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

  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符合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的自付费用首次或累计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由大病保险按比例支付。

  自付费用,指参保人员住院和特殊疾病中的重大疾病门诊发生属于居民医保基金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基金按规定初次报销后,再由参保人员负责支付的费用。

标签: 医保  重庆  城乡居民  

最新文章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