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闻百科,有趣实用的生活常识!

手机版

有趣实用的生活常识!

当前位置:首页 > 汽车百科

景德镇车辆通行费征收收费吗(景德镇交通罚款)

时间:2023-07-03人气:作者: 佚名

景德镇车辆通行费征收收费吗(景德镇交通罚款)

景德镇车辆通行费征收收费吗

说到行驶高速公路会收取过路费,这个话题大家一定不陌生,有时候遇到特殊情况会免收通行费,但是大部分都会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有的车主缴纳通行费通过卡片缴纳,有的是通过人工缴纳,如果在景德镇车辆通行费征收,需要收取费用吗?下面小编带大家了解

一、景德镇车辆通行费征收收费吗

收费

二、景德镇车辆通行费征收的依据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4年修订)

第六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集资建成的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费偿还贷款、集资款的原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有偿转让公路收费权的公路,收费权转让后,由受让方收费经营。收费权的转让期限由出让、受让双方约定并报转让收费权的审批机关审查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国务院规定的年限。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公路,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公路建成后,由投资者收费经营。收费经营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由有关交通主管部门与投资者约定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但最长不得超过国务院规定的年限。

第六十三条: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由公路收费单位提出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价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4年第417号)

第十四条: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下列标准审查批准:

(一)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用收费偿还贷款、偿还有偿集资款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1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

(二)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

在景德镇车辆通行费征收是根据我国的公路法以及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相关法律法规,收费的标准是由公路收费单位提出的方案报给交通主管部门以及物价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向大家征收的,并且公路收费是有国家规定的年限,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

景德镇车辆通行费征收受理条件有哪些

高速公路都是国家集资修建的,前期的修建资金大部分是通过银行贷款得来的建设资金,所以国家就会通过征收车辆通行费来偿还贷款,在高速公路上通行的车辆就需要征收通行费,那么在景德镇车辆通行费征收受理条件有哪些呢?下面小编就给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

一、景德镇车辆通行费征收受理条件有哪些

1、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七条: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者,经依法批准有权向通行收费公路的车辆收取车辆通行费。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以及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联合收割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通行。规定的车辆减免条件的;

2、经省政府批准的其他车辆;

二、景德镇车辆通行费征收的设定依据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

第七条: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者,经依法批准有权向通行收费公路的车辆收取车辆通行费。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以及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

第十六条: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应当根据公路的技术等级、投资总额、当地物价指数、偿还贷款或者有偿集资款的期限和收回投资的期限以及交通量等因素计算确定。对在国家规定的绿色通道上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可以适当降低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或者免交车辆通行费。

综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景德镇车辆通行费征收相关的内容,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需要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办理。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汽车问题,可以到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