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对方不配合的话,可以取得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书。通过责任书中对事故责任的划分认定,结合自身情况,可以以事故另一方为被告,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如果另一方仍不配合,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