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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永清县文化旅游新春惠民电子消费券领取指南

时间:2023-01-16人气:作者: 未知

2023永清县文化旅游新春惠民电子消费券领取指南

  2023永清县文化旅游新春惠民电子消费券领取

  一、领取时间

  2023年1月16日(腊月二十五)至2023年2月5日(元宵节),每天上午10点。

  二、领取人群

  本轮电子消费券适用人群为所有在永人员(包括外地来永人员)。

  三、领取方式

  领取入口:点击进入

  用户进入领取消费券页面后,选择合适的消费券点击立即领取,提示领取成功,跳转到已领取的优惠券页面查看领取的消费券。

  四、使用范围

  凭永清县文化旅游新春惠民电子消费券可在燕南春酒文化博览园、云裳小镇、新明珠广场、林栖谷森林温泉度假区、新苑阳光、原动竞速公园、神农文化园七个地点内使用。

  五、消费券发放种类及使用时间

  在全县范围内发放面额为75元的电子消费券,消费满100元可用。

  使用有效期为1月16日上午10时至2月5日(元宵节)24时。

  六、使用方法

  用户领取消费券之后,到达指定商家,直接使用微信扫一扫,扫描商家收款二维码,支付金额大于等于100元时,可以选择已领取的消费券,进行支付核销。

  七、注意事项

  1.用户通过扫描“永清县文化旅游新春电子消费券”提供的二维码进入活动主页面,注册登录后选择需要“特约商户"的电子消费券进行领取。

  2.活动期间,每个手机号可领取一张消费券,消费券超过发放数量时,提示消费券已经全部发放完毕。

  3.领取后可以到对应本次活动的“特约商户"进行扫码使用,结账时用户选择电子消费券进行使用,付款金额会自动减免优惠的部分金额。用户按照抵扣后的金额进行支付。消费券面额75元,满100元可用,用户按照抵扣后的金额进行支付。每张消费券限定使用1次,1次使用后作废。

  4.优惠券不设找零,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允许退款,不可售卖,在活动有效期内正常使用,过期自动作废。

标签: 永清县  电子  金额  惠民  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