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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条件

时间:2023-08-31人气:作者: 未知

淮安市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条件

安市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创业标兵赛参赛条件

  1国内高校在校生或1983年1月1日(含)后出生的高校毕业生。

  2凭借自身专业技术和能力成功创办实体,实体在市内市场监管、民政部门注册登记,本人为实体负责人。实体规范经营、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纪等行为。

  3创新创业成果显著、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帮助或引导其他劳动者就业创业,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

  2.创业项目赛参赛条件

  1项目实体于2013年1月1日(含后在市内市场监管、民政部门注册登记。

  2项目实体负责人为国内高校在校生或1983年1月1日后出生的高校毕业生。

  (3项目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创新技术和较好的市场前景,符合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方向,符合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的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经济或社会价值,有效发挥创业带动就业作用。

  4项目的产品、技术等归属项目实体,相关知识产权的著作权人、专利权人、商标权人为项目实体、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团队核心成员需为项目实体专职工作人员,并由创业实体缴纳社保,与其他单位无知识产权纠纷。项目实体规范经营、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纪等行为。

  报名选手范围

  实体负责人类型包括: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法定代表人,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负责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高校毕业生包含:国内普通高等全日制、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开放大学、远程教育等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国(境)外留学回国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国内高校在校生包含:国内普通高等全日制、教育部认定大专及以上学历教育在校生以及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的学生。

  其他条件

  1.参赛对象仅可选择两项赛事中一项报名,同一选手、项目不得在大赛不同赛事、不同地区重复报名。市级上报晋级省赛名单后,参赛对象不得更改赛道。

  2.参赛对象同意在媒体公开本人及团队、项目、创业实体等有关信息。

  3.参赛选手未在往届“创响江苏”大学生创业大赛中获得“十大大学生创业标兵”称号。参赛项目未在往届“创响江苏”大学生创业大赛中获得“十佳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称号或“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国赛、中国江苏人才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标签: 实体  项目  在校生  国内  条件